质 疑 人: ****商贸有限公司
地 址: **市圭贝路5****花园康城10号楼10S12号商铺
法定代表人: 张敏
委托代理人: / 电话: /
****视频监控系统和标准化考场采购项目(****)质疑回复函
质疑人:****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市圭贝路5****花园康城10号楼10S12号商铺
邮编:530031
法定代表人:张敏 联系方式:182****0010
****商贸有限公司:
贵公司关于****视频监控系统和标准化考场采购项目(****)的质疑函,我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收悉;****公司所提出的质疑事项,我公司高度重视,同时将该质疑函报送采购人;现受采购人委托,就贵公司质疑函中提出的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详见附件。
事实依据:详见附件。
法律依据:详见附件。
质疑事项一、四、六、七答复:要求供应商提供国家认可且具备资质的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是为了在评审阶段客观证明竞标产品技术功能参数的真实性、可行性及有效性,杜绝供应商存在以次充好、虚假应标的行为;竞标中提供有效的检测报告也将作为成交后采购人在验收阶段对成交人所交付设备进行验收的有效佐证资料。且国库司针对类似问题做出留言回复“采购人应根据法律制度规定和采购项目实际情况,自行提出技术要求和技术标准。必要时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详情如下:详见附件
贵公司针对质疑事项没有提供任何真实有效的佐证材料,仅片面描述指向特定的供应商,纯粹为主观臆测。潜在供应商所竞产品满足或优于采购文件设定要求的,均欢迎参与项目竞标。
综上所述,****公司所述的具备明显的倾向性。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规定,本项参数设置合理合法,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二答复:支持芯片级系统级Flash双启动,是一种提高系统稳定性和可靠性的技术,主要通过在硬件层面实现Boot软件(系统引导程序)的冗余备份来避免因Flash芯片故障导致设备无法启动的问题,属于交换机的关键性能;经市场调研,市场上有不少于三家厂商(例如:锐捷、信锐、华三等)的产品均满足以上产品参数功能要求,并非倾向某一厂家,不具备指向性、排他性、限定性,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举证如下:
锐捷:
https://www.****.cn/cp/jh-yqw-hxjh/S7808C/
详见附件
信锐:
https://www.****.cn/product/iswitch/ts7908.html
详见附件
华三:
https://www.****.com/cn/Products_And_Solution/InterConnect/Products/Switches/Products/Park_Switches/Core_Switch/S10500/S10500X-G/
详见附件
质疑事项三答复:IK防护等级是设备的质量指标,要求设备达到IK05以上级别是为了保证设备在受到外界机械撞击的情况下能够正常运行,经过市场调研,该项要求市面上不少于三家厂商(例如:锐捷、华三、信锐等)品牌产品均支持,不存在指向性、限定性、排他性,欢迎各优秀品牌前来竞标,欢迎采用满足要求或更优的产品响应。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五答复:根据采购人实际使用场景与需求,为实现监控设备电源供应的稳定性,将多种监控设备通过有效合理布线实现集中供电是采购人的切实需求;提供相关截图可以有效反映该设备是否与采购人实际使用场景相匹配。多维度报表可便于采购人查看视频监控系统用电数据、耗能情况、线路状况,实现采购人日后在使用过程中对监控设备统一管理、高效管理、管理可视化的必要需求;提供产品功能界面截图,可便于在评审阶段客观证明竞标产品产品满足采购需要功能要求,并且竞标中所要求提供的产品截图或者产品功能界面截图也将作为成交后采购人在验收阶段对成交人所交付设备进行验收的有效佐证资料。经过多方调研,市面上有不少于三家厂商(例如:斯比得、大榕树、鲲鹏物联等)品牌产品均满足以上采购需求,不存在指向性、限定性、排他性,欢迎各优秀品牌前来竞标,欢迎采用满足要求或更优的产品响应。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八、九、十、十一、十三答复:已对本项参数进行更正处理,详见“****关于****视频监控系统和标准化考场采购的更正公告(二)”。
质疑事项十二答复:标准化考场网络化室内音箱的参数中要求双网口设计,是为后期使用过程可能存在的变化提供拓展和冗余。音箱之间可以直接网线串联,无需重新布线,为后期维护检修做应急接口;本项目专业性较强,采购人对设备提出特定需求是合理的;欢迎各优秀品牌前来竞标,欢迎采用满足要求或更优的产品响应。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综上所述,贵公司的质疑事项八、九、十、十一、十三部分成立,质疑事项一、二、三、四、五、六、七、十二质疑事项不成立。
根据《政府釆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如质疑人对本次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政府****管理部门投诉。
****政府采购活动的参与、支持和监督。
特此复函。
单位名称:****
日期:2024年12月27日
附件信息:
质疑回复函(发放稿).pdf (3.1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