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方案(2024—2026年)》《****政府关于印发**市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为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现就2024年**市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产学研**项目奖补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应是产业园内(**街道、城南街道、**街道、真**街道、陆官街道、巴铃镇、屯脚镇、回龙镇、下山镇等9个乡镇(街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状态良好的企业;
2.申报主体应与科研院所、高校等签订正式有效的产学研合同,合同双方责任、权利、义务、知识产权归属、**时间等内容均有明确规定;
3.申报主体应同科研院所、高校等签订产学研**协议后,正常开展工作满1周年以上。申请奖补的交易额应为2024年5月16日至12月31日期间实际支付的总额;
二、奖补资金与标准
(一)奖补资金:60万元。
(二)奖补标准:2024年5月16日以来,产业园内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开展产学研**、联合开发、技术转化并签订正式**协议或项目合同,完成合同(协议)有关内容和指标,按照不高于实际支付费用50%的比例给予奖补,同一企业获得奖补资金最高不超过30万元。依据****收到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提交完整资料的先后顺序安排奖补资金,具体奖补比例及金额以最终评审结果为准。
三、申报材料
(一)**省**市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创新与人才建设项目2024年产学研**项目奖补资金申报表;
(二)产学研**项目合同复印件;
(三)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相关发票复印件(开票日期应在2024年5月16日-2024年12月31日之间);
(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企业资质证明及近期征信报告;
(六)完成合同(协议)有关内容和指标的印证资料;
(七)其他相关凭证材料。
上述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
四、申报程序
产业园内薏仁米生产经营企业申报→****农业农村局审核合格→县级评审(****根据申报主体提交材料牵头组织开展县级评审,经评审后确定审核通过名单,并将名单向社会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向实施主体兑现奖补资金。
五、相关要求
(一)本次奖补范围为产业园内企业作为技术吸纳方与科研院所、高校院所等开展与薏仁米相关的栽培技术研究、品种选育、精深加工产品研发等**项目。
(二)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为当事人履行产学研**协议或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2024年度财务实际开票的技术交易额。技术交易额是指从成交金额中扣除购置设备、仪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术性费用后的金额。
(三)关联技术交易不在支持范围,关联关系包括技术交易各方有股权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等。
(四)申报单位应对所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在审核过程中,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一律取消奖补资格。
(五)申报主体已获得相关政策支持和财政资金补助的,不得重复享受补助。
六、其他事项
(一)申报单位需社会信用良好,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涉密信息、材料由申报单位按相关保密规定处理,不得在申报材料中提交。****农业农村局不受理涉密材料,不对申报材料进行涉密审查。
(二)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一式两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农业农村局审核。同时电子版材料以“申报单位全称+项目名称”为文件名统一发到邮箱:****@163.com。受理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7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王显贵,联系电话:139****6001)
附件:1.**省**市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创新与人才建设项目2024年产学研**项目奖补资金申报表.docx
2.**省**市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创新与人才建设项目2024年产学研**项目奖补资金承诺书.docx
3.**省**市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创新与人才建设项目2024年产学研项目**情况统计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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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