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卷烟厂购置成品高架库二维码出入库分拣系统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卷烟厂购置成品高架库二维码出入库分拣系统
项目编号:****
招标范围:**卷烟厂购置成品高架库二维码出入库分拣系统,本项目不含税最高限价为11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且合法存续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2本项目投标人须具有无。
2.3本项目特殊要求 无。
2.4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下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出现如下情形的,投标均无效。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
(2)存在控股关系的;
(3)主要人员(控股股东、监事、经理、董事)相互兼任的。
2.5投标人的投标标的如果涉及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和著作等)使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知识产权的权属证明或合法使用证明复印件。
2.6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行贿记录起始时间为生效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落款时间)。
2.7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不属于烟草行业各级单位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和招标人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禁入管控对象。
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00分至12时00 分,15时00分至18时00分(**时间,下同), 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无行贿记录查询结果打印件(查询时间必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内)和2.2条款要求的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资料属复印件或打印件的,必须加盖公章)到****(**市**区金凯路26****中心12楼1213室)办理购买招标文件业务,资料合格有效方可购买。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招标文件的,需另加邮购款(含手续费)50元。招标****银行转账或网上支****银行账户(户名:********公司,开户银行:****银行****公司**金凯支行,银行账号:200********011203)。
3.3邮购招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3.1条款要求的全部报名资料且资料合格有效和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4.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1月17日9时30分(**时间)
4.2投标和开标地点:****(**市**区金凯路26****中心6楼开标厅)
4.3提交方式
采用现场提交,需遵守以下规定: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2025年1月17日9时00分至9时30分(**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内,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原“”)、****官网、****集团网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金凯路26****中心12楼
邮 编:530031
联 系 人:熊莎莎、魏飘飘、庞海秀
电 话:0771-****138
传 真:0771-****138
开 户 银 行:****银行****公司**金凯支行
账 号:200********011203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