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场通勤车租赁服务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处置场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名称),比选人为****。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1、项目概况:**处置场通勤车租赁服务。
2.2、比选范围:详见比选文件 第五章 服务要求。
2.3、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2.4、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3.1 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是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许可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2 投标单位需为2022年—2024年度**市公务用车定点租赁服务单位****政府采购确****公司(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3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签订的类似车辆租赁合同至少1个(提供发票及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6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投标人于2024年 12 月 27 日起****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投****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此****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报价需与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一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4.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比选代理机构支付500.00元/份标书费,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1 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上进行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扫描件。
5.2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 1 月 3 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地点:**市**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采购中心
5.3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 1 月 3 日10时00分(**时间)。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本次比选公告及比****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上发布。
比 选 人:****
地 址:**市**区虎踞路**总部城A区13幢2层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136****6323
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62号二层
联 系 人:安琴
电 话:152****7764
招采中心:****中心(咨询平台操作)
地 址:**市**区黄泥磅紫园路256号
联 系 人:徐老师、叶老师
电 话:023-****3670(咨询平台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