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电信市电低压配电系统剩余电流监测系统采购项目(第三次)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2024年**电信市电低压配电系统剩余电流监测系统采购项目(第三次)(项目编号:****),采购人为****,采购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2024年**电信市电低压配电系统剩余电流监测系统采购项目(第三次)。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主要是采购一套市电低压配电系统剩余电流监测系统(含硬件及软件)并负责安装调测。详见技术规范书。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项目规模:本项目预估金额约34.55万元(不含税)。
1.4供货期:自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系统的供货安装调测工作,并验收合格;
1.5保修期:本项目保修期2年(从验收证书签发之日起开始计算)。
1.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本项目各项规范要求。
1.7技术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及本项目各项规范要求。
1.8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9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10本项目成交人数量为【1】个。
1.11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总价限价:34.55万元(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供应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若为企业,还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的企业信用信息截图。
2.1.2供应商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出之日止,签署的类似监控类项目的业绩合同,累计金额不少于30万元人民币。合同具体要求如下:提供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服务内容、签订日期、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等),时间和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还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的扫描件,时间和金额以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为准;合同扫描件内容文字和印章须清晰可见且无遮盖(如出于商业保密目的,允许遮掩详细单价和数量文字,但需保留总价文字);
2.1.3响应产品(通讯管理主机配套监控软件)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
2.1.4供应商需要配备的人员要求:
(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1名: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2)特种作业操作人员:****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1个高处作业证及1个低压电工证。
提供相关人员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及近6个月供应商为以上人员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2.1.5响应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提供承诺书;
2.1.6响应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满足本次采购的各项要求,提供承诺书;
2.1.7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1.8供应商须承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严重失信名单,以及其他可能影响网络安全服务的负面清单”,提供承诺书;
2.1.9供应****国资委《关于规范中央企业贸易管理严禁各类虚假贸易的通知(国资发财评规〔2023〕74 号)》中“十个不准”的相关要求,充分知悉虚假贸易业务给企业带来的经营风险和恶劣影响,承诺不参与、不开展、不支持、不隐瞒任何虚假贸易业务,提供承诺书;
2.1.10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1.11供应商须承诺能够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
2.1.12本次询比接受代理商响应,供应商若为代理商,一个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通讯管理主机配套监控软件、通讯管理主机),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响应,且若供应商为制造商,则该制造商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响应。
2.1.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18)供应商在近2年内参与**电信同类项目中,不得存在成交结果公示后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成交资格、或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情况。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12月30日8:30:00(**时间,下同)至 2025年1月2日17:00:00(**时间,下同)。
4.2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5供应商注册”:
4.3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1月7日14时00分00秒。
5.2纸质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省**市**区**西路210号****3号楼207室。根据公司相关禁烟管理规定,公司本部大院内所有区域严禁吸烟,请所有人员自觉遵守。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询比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
6.供应商注册
6.1中国电**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7929 /010-****7880
服务邮箱:****@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央路2号 地 址:**市**西路210号
邮 编:/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 联 系 人:周花
电 话:/ 电 话:181****4520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chinaccs.cn
开户银行:/
账 号:/
8.2异议接收方式
通过异议接收邮箱****@qq.com提出异议。
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
2024年 12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