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县车站燃气锅炉房建设项目
****服务局2024年12月2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12-2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3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7日-2025年1月3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市****中心6号楼A317室****服务局环境安全科)
联系电话:0917-****317(传真)
邮箱:****@163.com
邮 编:721004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1 | **车站燃气锅炉房建设项目 | ** | **** | **寄****公司 | 本项目位于**市****镇千邑路,建设性质为**。****车站现有院区内建设,锅炉房内布置2台1.05兆瓦(1.5t/h●台)天然气锅炉及附属设施,为车站冬季采暖提供热源,并配套建设相应的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2万元,占总投资27%。 | 境影响报告表 (全文链接见附件) |
****服务局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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