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城镇污水管网提升改造整治工程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12-27
项目名称 | **县城镇污水管网提升改造整治工程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水东、张家湾、乐治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21463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李景峰 |
联系人 | 卢柳 | 联系电话 | 178****0621 |
项目投资(万元) | 3500 | 环保投资(万元) | 3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5-06-30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5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项中其他(不含提标改造项目;不含化粪池及化粪池处理后中水处理回用;不含仅建设沉淀池处理的)。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更新改造水东、张家湾、沙包等14个建制镇污水收集管71534米及附属构筑物,**方形检查井2597座、圆形检查井466座。入户收集池1467座、40m3提升泵站一座。**人工格栅池3座,****泵站2座,****泵站1座,改造现有污水调节池1座。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废气 | 其他措施: 为减少空气中的尘土含量,在晴天高温时尽量少动堆土,或在堆土表面洒水以减少尘土进入空气中,弃土装载不要超载,沿途有撒落时应及时清理,尽量不要破坏周围植被,以缩小尘土的扩散范围,确保施工期间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施工中取弃土在业规定的场地内进行,严禁随意倾倒。根据取弃土场的环境条件作必要的防护措施进行防护 | ||
固废 | 环保措施: 工地上及工地周围的生活垃圾等废弃物应及时清理,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卫生教育,不随意乱丢废弃物,以保证生活环境卫生质量,建筑垃圾应运至环保部门指定地方堆存。本工程中的弃土,由甲方指定弃土堆放位置,不得擅自乱弃土石方,弃土完毕后,需将弃土推平。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在设备订货时要求厂家制造的设备噪声值不超过设计标准值;对磨损较大的零部件及时进行检修或更换,并在一些必要设备上安装消音、隔音装置;泵站的串户采用双层隔声窗,门采用隔声门,房体采用砖砌实心墙,从而达到良好的隔声效果;水泵的基础采用减振橡胶减振,进水管和出水管也采用减振橡胶管减振。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施工时应尽量不挖掘树木和草地,对被破坏的树木和草地在条件成熟时尽快补栽,以保护环境。 | ||
承诺:**** 李景峰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李景峰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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