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毅明达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拟审批情况 详细
受理号(号) | 202****6237 |
项目名称 | **** |
建设地点 | **省**市虎门镇芦狄埔工业区一路5号2栋6F整层 |
建设单位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1900MA4UNF3L9K |
项目概况 | ****位于**省**市虎门镇芦狄埔工业区一路5号2栋6F整层,厂区中心坐标为东经:113°44′12.854″,北纬:22°50′45.703″。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750m2,建筑面积910m2,年产塑胶制品80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喷漆、烤漆、丝印、烘干工序:项目将喷漆、烤漆、丝印、烘干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项目喷漆工序废气先经过“水喷淋+干式过滤”预处理后与丝印、烘干、烤漆工序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注塑成型工序:项目将注塑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破碎、混料等工序产生颗粒物较少,加强车间管理后可达标排放;废水:项目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水喷淋废水、水帘柜废水统一收集后交由石马河流域外有相应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配套设施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由市政截污管网排放至东****处理厂不会对项目附近水体及纳污水体造成不良影响。噪声:本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贡献值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限值要求。项目敏感点噪声预测值可以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昼间环境噪声限值要求。因此,项目营运对项目周边声环境影响很小。固废:固体废弃物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一般固废暂存区内暂存,收集后交由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区,定期交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项目应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本项目环评报告中的环保措施,且相应的环保措施必须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并确保日后能够正常运行,将本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控制在允许的范围以内。 |
公示时间 | 2024-12-27 |
联系人 | ****环境局虎门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0062 |
通讯地址 | **市虎门镇**岛城建办公区一号楼3楼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附件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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