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岭山地丘陵地区斜坡类地质灾害风险一体化管控体系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23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的“三、评审程序”的“3.详细评审”中采购包1(**市斜坡类地质灾害风险一体化管控体系建设)、采购包2(**市斜坡类地质灾害风险一体化管控体系建设)、采购包3(**县斜坡类地质灾害风险一体化管控体系建设)、采购包4(**县斜坡类地质灾害风险一体化管控体系建设)、采购包5(**县斜坡类地质灾害风险一体化管控体系建设)、采购包6(**县斜坡类地质灾害风险一体化管控体系建设)、采购包7(**县斜坡类地质灾害风险一体化管控体系建设)、采购包8(**区斜坡类地质灾害风险一体化管控体系建设)、采购包9(**区斜坡类地质灾害风险一体化管控体系建设)的商务部分中“投标人同类项目经验 (12.0分)”:“根据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同类项目业绩的,每提供1个得3分;本项最高得12分。 【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甲乙双方名称,项目合同内容,甲乙双方落款,合同签订时间)扫描件作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联合体投标的,上述所有评审内容依据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有效文件作为评审依据】”
更正为:
“根据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任务通知下达时间为准)承接过同类项目业绩的,每提供1个得3分;本项最高得12分。 【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甲乙双方名称,项目合同内容,甲乙双方落款,合同签订时间)扫描件或同时提供上级主管部门下达任务的通知文件(含项目任务书)及成果佐证材料扫描件作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联合体投标的,上述所有评审内容依据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有效文件作为评审依据】”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27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
名 称:****
地 址:**市**区西联镇百旺大道**园12栋
联系方式:0751-****666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良村公路38****广场A栋16层C号房
联系方式:0751-****216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电 话:0751-****216
****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