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区环汉丰湖城市更新项目——****中心已由 **市****委员会以 **发改审〔2023〕17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多渠道筹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市**区中吉片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14257㎡,****酒店约12993.16㎡,****接待中心)约1263.84㎡,完善配套水电、强弱电管网等配套设施。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约95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3727.600896万元
2.4 招标范围: ****集团有限公司的《**区环汉丰湖城市更新项目——****中心一期(一标段)》施工图及图纸说明、招标文件(含补遗)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 24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2.6 标段划分: 1.本项目“**区环汉丰湖城市更新项目——****中心”分批分标段实施,共分为:**区环汉丰湖城市更新项目——****中心一期(一标段)、**区环汉丰湖城市更新项目——****中心一期(二标段)、**区环汉丰湖城市更新项目——****中心一期(三标段)及**区环汉丰湖城市更新项目——****中心二期;2.本次实施的标段为“**区环汉丰湖城市更新项目——****中心一期(一标段)”;3.本次对一期(一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市**区**中路517号 | 地址: | |
联系人: | 陈老师 | 联系人: | 郑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405400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50****8504 | 联系电话: | 153****1630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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