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仓库及土地租赁权竞价公告 公告开始时间: 2024-12-27 公告结束时间: 2025-01-10 阅读次数 :35 发布人:****中心有限公司
受****委托,兹定于2025年1月13日9:00至10:00止(延时除外)在**产权交易电子化平台https://218.0.7.247/ZHPRESystem/index.jsp进行公开竞价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标的:
序号 | 标的 名称 | 规划用途 | 出租面积 | 首年租金起始价(元)/年 | 保证金(元) | 租赁期限(年) | 备注 |
1 | **区雄镇路319号(中外运及明莹地块分割区域2) | 仓储用地 | 55.79(亩) | ****100 | 500000 | 3年 | 土地出租面积已扣除地面建筑物占地面积 |
仓库用房 | 6554.12(平方米) | ||||||
管理用房 | 789.56(平方米) |
特别注意:
1、标的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品、灌装液体、危险化学品等,不****政府环境质量要求产生噪音、废气、废水等污染物,不得在场地上放置渣土及搭建任何建筑物等,不得在场地内进行机械设备及车辆维修、拆装等,不得擅自直接或变相地全部或部分转租、转让标的,不得擅自改变标的用途,不得进行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如发现违反该标的规定使用的,视为违约,委托人(出租人)有权无条件收回该标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买受人(承租人)还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租赁期间,若因委托人(出租人)对标的有项目规划、建设或其他使用需求的,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委托人(出租人)提前二个月通知买受人(承租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收回租赁标的(租金按实结算),买受人(承租人)必须无条件服从且不得向委托人(出租人)主张任何损失赔偿或补偿。
3、因国家或当地政策需要拆迁、征用出租标的或对标的进行维护改造等非委托人(出租人)行为,买受人(承租人)需无条件按委托人(出租人)要求搬****政府工作,买受人(承租人)不得要求委托人(出租人)作任何补偿,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4、场地内堆放的货物高度限10米内,超出限高视为违约,委托人(出租人)有权无条件收回该标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买受人(承租人)还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竞买人资格:
(1)竞买人应为注册在**市内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竞买人登记证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障碍。不接收联合体报名。
(2)竞买人在竞价前到现场查看(以实地看样为准),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同意遵守《房屋(土地)租赁合同》和《竞价须知》。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在工商、税务、银行、检察等部门没有不良信誉记录,遵纪守法;没有违规经营、恶意拖欠房屋租金、不能诚信经营、违约等不良行为。
三、竞价方式:以增价竞买方式进行网络竞价。
四、展示看样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月10日止,与本公司联系看样事宜。
五、报名办法:竞买人应于2025年1月10日16时前登陆**产权交易电子化平台https://218.0.7.247/ZHPRESystem/index.jsp完成注册报名,交付竞价保证金并绑定对应标的。竞价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户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公司**支行,账号:520********150460)。
六、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韩老师:****9986,134****0034
七、地址:**市**区骆驼街道民和路798****中心A区一层(AB连廊中间东面)
未尽事宜请咨****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和查看公告须知。
****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