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心连心化学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用清洁生产技术进行绿色制造、年产40万吨双氧水(浓度27.5%)项目(二期)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4********902544H | 建设单位法人:张庆金 |
孙习峰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县青龙路东段河****公司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采用清洁生产技术进行绿色制造、年产40万吨双氧水(浓度27.5%)项目(二期)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5_037-肥料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21-C2621-氮肥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青龙路东段 |
经度:113.85236 纬度: 35.22107 | ****机关:****保护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12-10 |
新环书审〔2020〕2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5000 |
511 | 运营单位名称:**** |
914********902544H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4********902544H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公司 |
****0700MAD0LRD87H | 竣工时间:2024-09-10 |
2024-09-20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2-28 |
2024-11-2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27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henanlt.com/news/4_1110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70万吨/年尿素 | 实际建设情况:70万吨/年尿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CO2-脱氢-压缩-汽提-闪蒸-中压精馏-闪蒸-常压精馏-闪蒸-闪蒸-一段蒸发-二段蒸发-造粒-尿素 | 实际建设情况:CO2-脱氢-压缩-汽提-闪蒸-中压精馏-闪蒸-常压精馏-闪蒸-闪蒸-一段蒸发-二段蒸发-造粒-尿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尿素装置低压吸收塔尾气:水吸收+75m排气筒(1套);尿素装置常压吸收塔尾气:水吸收+75m排气筒(1套);尿素造粒塔排放尾气:布袋除尘器+119m排气筒(2套); 尿素包装废气:布袋除尘器+20m排气筒(2套);****处理站废气:加盖密闭+洗涤+生物滴滤+15m排气筒;****处理站废气:加盖密闭+130t/h锅炉燃烧 | 实际建设情况:尿素装置低压吸收塔尾气:水吸收+135m排气筒(1套);尿素装置常压吸收塔尾气:水吸收+135m排气筒(1套);尿素造粒塔排放尾气:布袋除尘器+135m排气筒(1套); 尿素包装废气:水吸收+20m排气筒(1套);****处理站废气:加盖密闭+二级生物除臭(生物滴滤+生物滤池)+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产业升级项目已验收);****处理站废气:各池密闭加盖,废****公司一期(原料结构调整项目)锅炉燃烧(一期已验收) |
(1)尿素装置包装废气治理设施原环评批复为袋式除尘器,因常温下尿素吸湿性较强,使用袋式除尘器易糊袋影响除尘效果,且尿素粉尘易溶于水,在水中的溶解度较高,为1.08kg/L水(20℃);另外,根据检测报告,包装废气经水吸收塔处理后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化学肥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2557-2023)表1包装工序颗粒物浓度10mg/m3的限值要求。且废气污染物排放量未增加。故综上,采用水吸收塔处理包装废气可行。 (2)环评批复中尿素装置低压吸收塔尾气和常压吸收塔尾气分别经各自的水吸收塔处理后经2根75m高排气筒排放,实际建设中排气筒高度均为135m。根据检测报告,氨排放速率均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二级标准 氨75kg/h和《化学肥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2557—2023)表1尿素放空洗涤塔氨浓度50mg/m3的标准限值要求。 根据《关于印发制浆造纸等十四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附件4-化肥(氮肥)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2018〕6号),烟囱或排气筒高度降低10%及以上的项目属于重大变动,故实际建设中将低压吸收塔尾气和常压吸收塔尾气经处理后的废气排气筒设计为135m不属于重大变动。 (3)环评批复中造粒塔为2座,对应建设2套袋式除尘器对造粒废气进行处理。实际建设中,1座造粒塔能够满足本项目需求,仅建设1座造粒塔,故对应建设1套袋式除尘器对造粒废气进行处理。 (4)实际建设中,尿素装置包装废气治理设施由原环评批复的袋式除尘器变更为水吸收塔,水吸收塔中的水需要定期更换,故会产生水吸收塔废水,该部分水回用于除氧器副产蒸汽,不外排,不增加污染物的排放。 (5****处理站废气根据环评批复应送130t/h锅炉燃烧,由于目前130t/h锅炉转为备用锅炉,故企业依据实际情况将****公司一期(原料结构调整项目)锅炉燃烧,已经于项目一期时通过验收。 (6****处理站实际建设的废气治理措施为生物滴滤+生物滤池+活性炭吸附,措施优于环评批复措施,已经于产业升级项目一期时通过验收。 除以上治理措施稍有变动外,其他废气、废水、固废、噪声等治理措施均与环评批复一致,更符合企业实际生产需要,此次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CO2压缩机1台:额定流量:40315Nm3/h,入口压力:0.23MPa(A),出口压力:14.8MPa(A);中压精馏塔1台:Φ1550/825×3900(T-T);精馏塔1台:Φ1700×6800(T-T);解吸塔1台:Φ1700×26100(T-T);水解塔1台:Φ2650×24600(T-T);造粒塔2台:Φ19000×119000(T-T),Φ21000×119000(T-T);高压氨泵2台:出口压力:14.2MPa(A);中压甲铵泵2台:出口压力:2.55MPa(A);高压甲铵泵2台:出口压力:14.2MPa(A);熔融尿素泵2台:入口压力:3.3kPa(A),出口压力:0.1MPa(A) | 实际建设情况:CO2压缩机1台:额定流量:41687Nm3/h,入口压力:0.23MPa(A),出口压力:15.23MPa(A);中压精馏塔1台:Φ1700×6000(T-T);精馏塔1台:Φ1700×8540(T-T);解吸塔1台:Φ1700×32180(T-T);水解塔1台:Φ2600×32690(T-T);造粒塔1台:Φ21000×119000(T-T);高压氨泵2台:出口压力:16MPa(A);中压甲铵泵2台:出口压力:3.9MPa(A);高压甲铵泵2台:出口压力:15MPa(A);熔融尿素泵2台:入口压力:0.2kPa(A),出口压力:3.3MPa(A) |
本次验收70万t/a二氧化碳气提法尿素装置,限制尿素产能的生产装置主要为CO2压缩机、池式反应器,其中环评批复CO2压缩机流量为40315Nm3/h,根据实际生产需求,实际建设为41687Nm3/h;但是池式反应器大小实际建设与环评批复一致,故CO2压缩机流量变动不影响70万t/a二氧化碳气提法尿素装置产能。另外,中压精馏塔、精馏塔、解吸塔、水解塔大小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调整,高压氨泵、中压甲铵泵、高压甲铵泵出口压力、熔融尿素泵进出口压力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调整;造粒塔相对环评批复减少1座,根据实际生产需求建设1座,并对该造粒塔进行了改造,由自然通风改成强制通风,使得造粒塔过气量由500000m3/h增加至****000m3/h,能够满足绿色制造项目的风冷造粒需求。根据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中的附件4“化肥(氮肥)建设项目重大清单(试行)”,合成氨或尿素、硝酸铵等主要氮肥产品生产能力增加30%及以上的项目属于重大变动,本项目设备变动未造成产能变动,故本项目设备、规模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466.646 | 0 | 0 | 0 | 0 | |
0 | 0 | 170.1106 | 0 | 0 | 0 | 0 | |
0 | 0 | 9.3468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215.8248 | 0 | 0 | 0 | 0 | / |
0 | 0 | 359.0407 | 0 | 0 | 0 | 0 | / |
0 | 13.7952 | 215.8248 | 0 | 0 | 13.795 | 13.795 | / |
0 | 0 | 114.506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处理站 | 《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538-2017) | 改良SBR处理工艺(已于一期进行验收) | ****处理站出口废水水质为:COD 44~52mg/L、氨氮2.2~2.64mg/L、SS 16~20mg/L、总氮9.69~10.3mg/L、总磷0.3~0.41mg/L、氰化物未检出、硫化物 未检出,满足《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538-2017)表1间接排放pH 6~9、COD 180mg/L、SS 150mg/L、氨氮30mg/L、总氮50mg/L、总磷1.5mg/L、氰化物0.2mg/L的标准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低压吸收塔废气处理设施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D14554-93)、《化学肥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2557—2023) | 低压吸收塔废气水吸收+135m高排气筒 | 氨排放浓度为6.31~7.03mg/m3、排放速率为0.0113~0.0121kg/h,排放速率均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D14554-93)75kg/h,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化学肥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2557—2023)表1尿素放空洗涤塔氨浓度50mg/m3的标准限值要求。 | |
2 | 常压吸收塔废气处理设施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D14554-93)、《化学肥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2557—2023) | 常压吸收塔废气水吸收+135m高排气筒口 | 氨排放浓度为6.18~6.38mg/m3、排放速率为0.000709~0.000775kg/h,排放速率均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D14554-93)75kg/h,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化学肥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2557—2023)表1尿素放空洗涤塔氨浓度50mg/m3的标准限值要求。 | |
3 | 尿素造粒塔废气治理设施 | 化学肥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2557—2023)、《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二十五、煤制氮肥”中A级企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D14554-93) | 尿素造粒塔排放尾气布袋除尘+135m高空排放 | 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为颗粒物1.7~2.2mg/m3、0.0912~0.123kg/h,氨18.3~21.7mg/m3、0.982~1.33kg/h,颗粒物均能够满足《化学肥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2557—2023)表1造粒塔工序颗粒物浓度50mg/m3的限值要求,同时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二十五、煤制氮肥”中A级企业颗粒物30mg/m3的限值要求。氨的排放速率均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D14554-93)75kg/h的标准要求,排放浓度满足《化学肥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2557—2023)造粒工序氨浓度50mg/m3的限值要求,同时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二十五、煤制氮肥”中A级企业氨40mg/m3的限值要求。等效排气筒废气污染物排放速率为颗粒物0.422kg/h、氨4.56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颗粒物430kg/h(135m)、《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氨75kg/h(60m)的标准限值要求。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颗粒物430kg/h(135m)、《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氨75kg/h(60m)的标准限值要求。 | |
4 | 尿素包装废气治理设施 | 《化学肥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2557—2023) | 尿素包装废气水吸收+20m排气筒 | 颗粒物排放浓度为6.7~7.1mg/m3,能够满足《化学肥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2557—2023)包装工序颗粒物10mg/m3限值要求。 | |
5 | ****处理站废气治理设施 | 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D14554-93) | 加盖密闭+二级生物除臭(生物滴滤与生物滤池)+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 | 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分别为氨7.26~8.05mg/m3、0.517~0.557kg/h,硫化氢0.063~0.071mg/m3 、0.00448~0.00505kg/h,臭气浓度268~357(无量纲),非甲烷总烃7.26~7.39mg/m3、0.506~0.526kg/h,非甲烷总烃浓度能够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80mg/m3的标准要求;氨、硫化氢的排放速率均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D14554-93)氨4.9kg/h(15m)、硫化氢0.33kg/h(15m)的标准要求;臭气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D14554-93)2000(15m)的标准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设备噪声治理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 | 隔声、减振、加装消声器 | 各厂界噪声为昼间55~60dB(A)、夜间47~52dB(A),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昼间65dB(A)、夜间55dB(A)的标准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按要求进行分区防渗 | 按要求进行分区防渗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一般固废暂存间1座100m2 | 一般固废暂存间1座4500m2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绿化 | 绿化 |
表7 风险设施
1 | 依托现有东孟姜女流经企业南北厂区两岸均建设拦截围堰,并铺设管线,与南北厂区事故、消防和前期雨水收集管网相连。1套双回路配电及自备发电机。按设计规划要求液氨罐区地坑、围堰、防火堤,罐区防渗工程。设置可燃气体监测系统、有毒气体监测系统、淋浴洗眼器、防毒面具、化学防护服、防爆电机、防爆电器、监控等 | 编制应急预案、依托现有东孟姜女流经企业南北厂区两岸均建设拦截围堰,并铺设管线,与南北厂区事故、消防和前期雨水收集管网相连。1套双回路配电及自备发电机。按设计规划要求液氨罐区地坑、围堰、防火堤,罐区防渗工程。设置可燃气体监测系统、有毒气体监测系统、淋浴洗眼器、防毒面具、化学防护服、防爆电机、防爆电器、监控等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一般固废暂存间1座4500m2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一般固废暂存间1座4500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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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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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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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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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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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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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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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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