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省**市**区蜀龙大道中段619号
联系人:唐波联系电话:199****0272
邮政编码:610500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医疗设备采购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2024年11月22日
成交结果公告获取日期:2024年12月17日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我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收到****(以下称:质疑供应商)以邮寄方式提交的《质疑函》,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编号:****)的中标结果提出质疑。针对质疑供应商提出的质疑事项,经调查核实作如下答复:
质疑事项1:中标供应商****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投标使用的产品“14.(心电监护仪),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宝莱特****公司),从业人员712人,营业收入为54689.72万元,资产总额为226792.98万元,属于(中型企业)”,质疑供****交易所查询到《**宝莱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其中显示:“**宝莱特****公司****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1,194,001,129.61元人民币,****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711人,****公司在职员工708人,合计1419人”,质疑供应商认为中标供应商违规使用大型企业产品,利用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谋取中标、成交。
质疑答复1:经调查核实,中标供应商有由****开发区****发展局认定的《中小微企业认定证明》(详见附件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规定,**宝莱特****公司为工业行业中的中型企业;质疑供应商提供的事实依据是通过**证券交易查询得到,不能作为判定《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真实性的证据,故质疑供应商所提的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不充足,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2:中标供应商****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投标使用的产品“14.(心电监护仪),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宝莱特****公司),从业人员712人,营业收入为54689.72万元,资产总额为226792.98万元,属于(中型企业)”,质疑供****交易所查询到《**宝莱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其中显示:“**宝莱特****公司****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1,194,001,129.61元人民币,****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711人,****公司在职员工708人,合计1419人”,质疑供应商认为中标供应商虚假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虚构制造商的真实信息。
质疑答复2:经调查核实,中标供应商有由****开发区****发展局认定的《中小微企业认定证明》(详见附件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规定,**宝莱特****公司为工业行业中的中型企业;质疑供应商提供的事实依据是通过**证券交易查询得到,不能作为判定《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真实性的证据,故质疑供应商所提的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不充足,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贵方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市政府****管理部门提起投诉。****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特此复函!
采购代理机构:****
2024年12月27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