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询价条件
美山公司2023年****综合保税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二标段) 康二路康三路照明系统提升改造工程劳务分包具备询价采购条件,采购人为****。现对本项目所需劳务分包公开询价,邀请具备条件潜在供应商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3年****综合保税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二标段) 康二路康三路照明系统提升改造工程劳务分包;
2、工程地点:****合实验区郑****园区内。
3、采购内容:采购内容为本工程范围内的劳务、施工措施、扬尘治理以及管理费、利润、规费等所有内容。
三、报价及付款
1、报价范围:响应单位对本工程范围内的劳务进行报价,采购人将根据各家报价情况择确定成交单位。
2、报价方式: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工程量清单格式及内容不允许修改;清单格式详见附件。
3、付款方式:
3.1 工程施工完成30%经发包人确认后,视发包人资金情况,向承包人支付不高于合同暂定价20%的工程款;自工程施工完成30%至工程施工完成,视发包人资金情况,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暂定价一定比例的工程款;工程验收合格、结算完成后,向承包人付至结算总价的97%。余结算价款的3%为质保金,质保期两年,质保期满后无任何质量问题无息支付完毕质保金。
3.2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的工程款,承包人应优先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若发包人资金暂不到位的情况下,承包人须连续施工,并确保按照合同约定工期施工完毕。承包人不得因发包人暂不能支付工程款出现减缓进度、不按要求节点施工、停工、信访讨薪等情况,否则每出现一次,须接受合同价款1%的违约金。发包人同时不承担未按合同支付合同款的违约金及延期付款利息。
四、工期
工期: 365 日历天。开工日期按发包人要求。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响应单位须具备“施工劳务”资质;
2、响应单位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随报价表递交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
六、报价应附资料
1.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参加时不提供)、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参加时不提供),各一份加盖公章;报价供应商对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承担责任。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郑****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om/)上发布。采购人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响应文件密封后邮寄或递交至以下地点)
采购人:****
地 址:**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云港路****广场。
联系人:彭工
电 话:0371-****0052
监督部门:****综合办公室
地址:**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云港路****广场
电话:0371-****0050
九、附件:工程量清单。
招采文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