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国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新建镁砂颗粒破碎生产线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1********437174Q | 建设单位法人:董国亮 |
侯丽娜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省**市**区**镇北环道35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 **镁砂颗粒破碎生产线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10-常用有色金属矿采选;贵金属矿采选;稀有稀土金属矿采选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0917-B0917-镁矿采选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镇北环道35号,****现有厂区内 |
经度:118.29028 纬度: 39.68451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9-26 |
开审表〔2024〕2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10-3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10 |
50 | 运营单位名称:**** |
900********437174Q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00********437174Q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1********950538Q | 竣工时间:2024-10-25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1-2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24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DownLoad/168806.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镁砂颗粒4万吨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镁砂颗粒4万吨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上料、破碎、筛分、成品包装 | 实际建设情况:上料、破碎、筛分、成品包装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 (二)废气 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原料堆存、上料、破碎、筛分、成品包装等工序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采取在原料储存区封闭并顶部设置3个集气罩、原料仓进料处设置围挡+顶吸罩收集、颚式破碎机受料处设置封闭集气罩、其余均设置集气管道,以上收集后的废气由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为电磁震动给料器、颚式破碎机、斗式提升机、双辊破碎机、风机、除铁皮带机、直线振动筛、振动输送机、空压机等设备运行噪声,项目采取了厂房隔声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灰、废滤袋、含铁废料、废矿物油(HW08 900-217-08)、废油桶(HW08 900-249-08)等。其中废滤袋由厂家回收处置,除尘灰经吨包袋收集后储存于成品区,含铁****回收站;废矿物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现有危废暂存间,****公司危废管理。 本项目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一)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 (二)废气 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原料堆存、上料、破碎、筛分、成品包装等工序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采取在原料储存区封闭并顶部设置3个集气罩、原料仓进料处设置围挡+顶吸罩收集、颚式破碎机受料处设置封闭集气罩、其余均设置集气管道,以上收集后的废气由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为电磁震动给料器、颚式破碎机、斗式提升机、双辊破碎机、风机、除铁皮带机、直线振动筛、振动输送机、空压机等设备运行噪声,项目采取了厂房隔声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灰、废滤袋、含铁废料、废矿物油(HW08 900-217-08)、废油桶(HW08 900-249-08)等。其中废滤袋由厂家回收处置,除尘灰经吨包袋收集后储存于成品区,含铁****回收站;废矿物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现有危废暂存间,****公司危废管理。 本项目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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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镁砂破碎生产工艺废气-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1根15m高排气筒 | 《镁、钛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8-2010)修改单中表1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同时满足《**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等10项方案的通知》(唐气领办[2021]15号)要求 | 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1根15m高排气筒 | 颗粒物排放浓度为1.2~1.5mg/m3 | |
2 | 厂界无组织废气-厂房封闭、原料堆存区顶部设置3个集气罩、上料区设置三面围挡+顶吸罩 | 《镁、钛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8-2010)表6现有和**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同时满足《**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等10项方案的通知》(唐气领办[2021]15号)要求 | 厂房封闭、原料堆存区顶部设置3个集气罩、上料区设置围挡+顶吸罩 | 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浓度为0.247~0.292mg/m3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厂房隔声 | 南厂界东部和西部、北厂界、西厂界、东厂界北部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南厂界中部(紧邻北环道)、东厂界**(紧邻唐津高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 厂房隔声 | 公司东厂界北部昼间等效声级为50~54dB(A),夜间为45~46dB(A),南厂界东部、南厂界西部昼间等效声级为51~57dB(A),夜间为44~46dB(A),西厂界昼间等效声级为53~56dB(A),夜间为45~46dB(A),北厂界昼间等效声级为50dB(A),夜间为46dB(A),以上噪声检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南厂界中部昼间等效声级为54~64dB(A),夜间为50dB(A),东厂界**昼间等效声级为49~62dB(A),夜间为48~49dB(A),以上噪声检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废矿物油桶装储存,危废暂存间设置泄漏液体收集设施及备用油桶等,同时设置围堰及明沟,对泄漏的废润滑油进行围截收集。 | 危废暂存间设置了备用油桶及泄漏液体收集设施,同时设置了围堰及明沟。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本项目产生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现有危废暂存间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产生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现有危废暂存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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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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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调剂****公司颗粒物排放量4.308t/a用于本项目。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调剂****公司颗粒物排放量4.308t/a用于本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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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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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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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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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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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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