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毛坪宏旺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灵溪镇毛坪村炒砂水稳加工厂 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3127MABU6AFE4W | 建设单位法人:赵冲 |
龚晓波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县 |
**省**省****县灵溪镇****办公室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灵溪****加工厂 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0-耐火材料制品制造;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99-C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湘西**县 **湘西**县 |
经度:109.970556 纬度: 29.064444 | ****机关:****分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2-29 |
州环评(**)〔2024〕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3127MABU6AFE4W001Q |
2024-09-2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 |
30 | 运营单位名称:/ |
/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3127MABU6AFE4W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00MA7J0K837C | 竣工时间:2024-09-2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1-2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26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27455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项目生产产品主要为沥青混凝土和水稳料,其中沥青混凝土设计生产规模为5万ta、水稳料为10万ta。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生产产品主要为沥青混凝土和水稳料,其中沥青混凝土设计生产规模为5万ta、水稳料为10万ta。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沥青混凝土由石油沥青和骨料混合拌制而成。其一般流程可分为沥青预处理工序、骨料预处理工序和搅拌缸拌合工序。水稳料生产工艺:首先利用装载机将碎石粒料从原料库运至进料斗(进料斗设为地上式,且位于封闭式原料仓库内),进料斗下方设有皮带式计量器,之后根据水泥稳定碎石生产配合比要求,利用皮带式计量器配料称量,然后将称量后的骨料通过皮带输送机输送至搅拌机内;水泥储存于水泥储罐内,通过管道利用压力输送至搅拌机内,水利用压力泵输送至搅拌机内,搅拌后成品再由皮带输送机输送到储料仓,储料仓下方停有自卸车接料,然后运至工地。 | 实际建设情况:沥青混凝土由石油沥青和骨料混合拌制而成。其一般流程可分为沥青预处理工序、骨料预处理工序和搅拌缸拌合工序。水稳料生产工艺:首先利用装载机将碎石粒料从原料库运至进料斗(进料斗设为地上式,且位于封闭式原料仓库内),进料斗下方设有皮带式计量器,之后根据水泥稳定碎石生产配合比要求,利用皮带式计量器配料称量,然后将称量后的骨料通过皮带输送机输送至搅拌机内;水泥储存于水泥储罐内,通过管道利用压力输送至搅拌机内,水利用压力泵输送至搅拌机内,搅拌后成品再由皮带输送机输送到储料仓,储料仓下方停有自卸车接料,然后运至工地。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表要求做好有组织生产废气处理,各排气筒高度应符合环评要求,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要求。烘干粉尘及主燃烧器燃烧废气采用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工艺处理达标后通过15m( DA001)排气筒排放;沥青加热搅拌及呼吸废气收集后引入烘干滚筒燃烧器燃烧,再经二级除尘系统( 旋风除尘+布袋除尘) +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达标后通过15m (DA001)排气筒排放;烘干粉尘及主燃烧器燃烧废气与沥青加热搅拌及呼吸废气共用一根排气筒(DA001);矿粉筒仓呼吸废气通过自带过滤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排放;导热炉燃烧烟气经引风机引入15m (DA002)排气筒排放;水稳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5m(DA003)排气筒排放。项目作业区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及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车辆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清洗,不外排;厂区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生产、厂区洒水降尘等,不外排。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环境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 1中相应标准要求。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要求与措施,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与分区暂存,一般固体废物储存、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 -2020)要求。项目产生的废矿物油、废含油抹布、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在厂区设置暂存场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废导热油定期由导热油供应商进行更换、回收;危险废物暂存库的运行和管理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及其管理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骨料堆场扬尘:本项目碎石等原材料全部暂存于原料棚内,采取三面封闭、仅留物料进出口,同时,本项目在厂区安装了一套全自动高压喷雾降尘系统,定期对整厂区洒水降尘。初期雨水经收集进雨水沉淀池沉淀后回用生产和厂区洒水降尘;本项目在出料口下方设置车辆清洗平台,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作业区地面清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及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厂区洒水降尘用水自然蒸发,不外排。本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综合利用。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消声、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确保东面、北面、西面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限值,厂界南面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项目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 滴漏沥青及拌和残渣经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初期雨水收集池及沉淀池沉渣主要成分是细砂,定期清理回用于生产。项目在厂区西北侧设置了一个5m2的危废暂存间,采取了封闭、地面硬化、设置了防流失托盘等措施,符合防风、防渗、防雨的要求,且在危废暂存间外墙上粘贴了标识标牌。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导热油、废矿物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公司处置。项目员工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收集处理。 场内道路运输扬尘:通过密闭车辆运输、在厂区采取喷雾降尘等措施减少粉尘对外环境的影响。 烘干粉尘及主燃烧器燃烧废气、沥青加热搅拌及呼吸废气:沥青生产作业系统为微负压收集,成品仓取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沥青罐呼吸口用集气管连接,经集气管和集气罩收集后引入总集气管道经烘干滚筒燃烧器燃烧,再经脉冲布袋除尘+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二级标准后通过1根20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导热油炉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各污染因子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水稳料生产粉尘:项目采用湿法搅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主要为水泥筒仓呼吸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二级标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 已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经现场监测,企业厂界各污染因子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二氧化硫:0.0108t/a、氮氧化物: 1. 6665t/a. | 实际建设情况:根据监测数据进行计算,本次验收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为未检出,故无需核算总量,氮氧化物总量为0.3754t/at/a,满足(州)排污权证[2024]第6号总量指标。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3754 | 0 | 0 | 0 | 0.375 | 0.375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集气管道+烘干滚筒燃烧器燃烧+脉冲布袋除尘+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20米高排气筒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 | 沥青生产作业系统为微负压收集,成品仓取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沥青罐呼吸口用集气管连接,经集气管和集气罩收集后引入总集气管道经烘干滚筒燃烧器燃烧,再经脉冲布袋除尘+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0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达标 | |
2 | 15米高排气筒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规定燃油标准限值 | 导热油炉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达标 | |
3 | 布袋除尘器+15米高排气筒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 | 项目采用湿法搅拌,搅拌粉尘产生量较小,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主要为水泥筒仓呼吸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 | 达标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环保搬迁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区域削减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功能置换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 |
/ |
/ |
/ |
/ |
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