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区街口街智慧**建设管理养护项目 | ||
品目 | 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服务/交通设施类**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27日 18:23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01月06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市**区江埔街从城大道107****广场1607房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1月21日 10:00 | ||
开标地点 | **市**区江埔街从城大道107****广场1607房 | ||
预算金额 | ¥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叶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0-****9803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街口街河滨南路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工 020-****3730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江埔街从城大道107****广场1607房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叶工 020-****9803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区街口街智慧**建设管理养护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区街口街智慧**建设通过引入中标方提供投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管养服务,以智慧停车为切入口,完善**各类便民服务设施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管养,中标方通过停车运营收费收回全部投资并按约定获得合理利润,并协助街道做好村居治理及文化活动等方面工作,通过智能化设备、信息化手段、精细化运营管理模式,为居民、村民提供安全、舒适、便利的现代化、智慧化生活环境和运营服务。
本项目分期进行,****社区、**社区、新村社区、碧溪社区内街内巷开展试点,建立社区静态交通治理创新标杆。基于一期试点成功实施经验,二期扩大****社区、中田社区、凤仪社区、****社区、**社区、青云社区、****社区、雄锋村、城南村等9个停****社区和**村的内街内巷。如项目推进顺利,项目实施范****社区、村居。未来推进街口街道全范围的静态交通治理升级改造,及**道路智慧停车一体化,扩建充电桩、便民服务自助设施等设施及便民增值服务。项目总投资约为2000万元人民币,计划分2期推进。如项目推进顺利,项目实施范****社区、村居。项目建设资金全部由中标人自筹解决。采购人不用投入财政资金,且不对项目提供任何的资金和财政补贴。
合同履行期限:本合同签订且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后90日内完成第一期投资建设并开始运营。运营期限为20年。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通过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2)若投标人非中小企业,投标人应以联合体的形式投标,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递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注:1.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应按要求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http://www.****.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投标函》。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投标函》。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投标函》。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2家。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书》【非联合体投标的无须响应本项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30日 至 2025年01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江埔街从城大道107****广场1607房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1日 10点00分(**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21日 10点00分(**时间)
地点:**市**区江埔街从城大道107****广场1607房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据《投标函》及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投标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投标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投标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投标函》。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携带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和《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到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街口街河滨南路8号
联系方式:张工 020-****37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江埔街从城大道107****广场1607房
联系方式:叶工 020-****98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工
电 话: 020-****9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