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某部激光销毁器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设备
三、项目概况:
包号/ 序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 型号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
1 | 激光销毁器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台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或投标报价仅为物资出厂价,运杂费: 。)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2.项目预算: 500000.00 ;
※3.最高限价: 500000.00 ;
※4.本项目第 1 包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中标数量比例按
/ 计算,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 中标供应商报价 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否则将给予列入采购人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招标采购单位组织的采购活动的处罚。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本项目特定资质:无。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 年 12 月 28 日至2025年1月 7 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 线上和线下申领,线下申领地址:******广场2号写字楼1006室。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无 。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163.com 。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 0 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 2025 年 1 月 21 日 13 时 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 2025 年 1 月 21 日 13 时 30 分。
(三)投标地点: ******广场2号写字楼1006室 。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5 年1 月 21 日 13 时 30 分
(二)开标地点: ******广场2号写字楼1006室 。
※八、样品
(一)提交样品时间: / 。
(二)提交样品地点: / 。
(三)提交样品数量: / 。
(四)提交样品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提供样品的明显标识、铭牌和标签等采取密封、遮挡等必要措施。未按要求密封、遮挡的,样品评审不得分。如提供虚假样品或借用、冒用其他供应商样品的,按无效投标处理。评审结束后发现上述情况的,采购机构或采购单位有权拒签、取消或终止采购合同。
2.提交样品其他要求: / 。
※九、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 / 。
(二)踏勘地点: / 。
(三)联系人: / 。
(四)联系电话: / 。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标前答疑会
(一)标前答疑会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至 / 时,联系人: / ,电话: / 。
(二)标前答疑会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供应商如不参加标前答疑会,视为同意标前答疑会相关结论。因未参加标前答疑会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cn)和《**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cn/)上发布。
十二、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王工
办公电话: 138****9818
移动电话: 138****9818
传 真: /
地 址: ******广场2号写字楼1006室
十三、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杨股长
办公电话: 0553-****023
移动电话: /
采购机构:****
2024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