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艾灸仪、红外线治疗仪、脉冲电治疗仪、TDP神灯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6日 11:00(**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艾灸仪、红外线治疗仪、脉冲电治疗仪、TDP神灯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79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艾灸仪、红外线治疗仪、脉冲电治疗仪、TDP神灯采购项目(二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90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艾灸仪、红外线治疗仪、脉冲电治疗仪、TDP神灯各采购79台。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工作。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需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01月06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6日 11:00(**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16日 11:00(**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符合国密标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根据国办函〔2019〕41号文促进数字证书(CA)跨平台、跨部门、跨区域互认要求,政府采购云平台目前已支持包括**CA、翔晟CA及汇信CA等多家CA的办理及使用。****政府采购网-办理指南—投标人—CA证书办理操作指南-进入CA办理界面,按需选择办理任意一家CA厂商的数字证书。CA证书办理操作指南链接:http://u3v.cn/5F3afc。
4.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
5.投标保证金缴纳及确认时间: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
6.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
7.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
联系方式:189****81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府前中路159****集团208
联系方式:151****28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媛媛
电 话:151****2822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