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2024-12-27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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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分法 | |||||||||||||||||||||||||||||||||||||||||||||||||||||||||||||||||||||||||||||||||||||||||||||||||||||||||||||||||||||||||||||||||||||||||||||||||||||||||||||||||||||||||||||||||||||||||||||||||||||||||||||||||||||||||||||||||||||||||||||||||||||||||||||||||||||||||||||||||||||||||||||||||||||||||||||||||||||||||||||||||||||||||||||||||||||||||||||||||||||||||||||||||||||||||||||||||||||||||||||||||||||||||||||||||||||||||||||||||||||||||||||||||||||||||||||||||||||||||||||||||||||||||||||||||||||||||||||||||||||||||||||||||||||||||||||||||||||||||||||||||||||||||||||||||||||||||||||||||||||||||||||||||||||||||||||||||||||||||||||||||||||||||||||||||||||||||||||||||||||||||||||||||||||||||||||||||||||||||||||||||||||||||||||||||||||||||||||||||||||||||||||||||||||||||||||||||||||||||||||||||||||||||||||||||||||||||||||||||||||||||||||||||||||||||||||||||||||||||||||||||||||||||||||||||||||||||||||||||||||||||||||||||||||||||||||||||||||||||||||||||||||||||||||||||||||||||||||||||||||||
目 录 【平公资建202525号】**农机农资综合市场建设项目一期(第二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农机农资综合市场建设项目一期(项目代码:****)潜在投标人应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月23日9点0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农机农资综合市场建设项目一期。 2、招标编号:ZKTY-2024-081 3、项目概况:**农机农资综合市场建设项目(一期)1#楼及本期用地红线范围内配套室外工程。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5、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农机农资综合市场建设项目一期施工 第二标段:**农机农资综合市场建设项目一期监理 6、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本项目所涉及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含优化图纸和图纸答疑回复)内的全部内容与其施工相关的配合服务以及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质保期及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所有工作。 第二标段:施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7、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540日历天 第二标段:施工中标工期加工程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 8、质量要求: 第一标段:合格,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规范。 第二标段:合格,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规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2.1第一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施工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 (3)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8年以上,担任过同结构类型的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 (4)拟派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且须满足以下条件:1)、劳动合同必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2)、投标单位为其办理养老保险须提供2024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公司交纳的养老保险金证明(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 2.2.2第二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师资格,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授权委托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且须满足以下条件:1)、劳动合同必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2)、投标单位为其办理养老保险须提供2024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公司交纳的养老保险金证明;(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 2.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2年或2023****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书); 2.4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招标人随时保留查询的权利)。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的投标;(需提供书面承诺)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cn/)“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cn/tzgg/10814.jhtml 3、方式: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于**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EGP版本招标文件;投标人未通过**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下载EGP招标文件的,其响应文件于系统内无法上传;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5年1月23日 9时00分。 2、地点:**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公共**交易系统,未按要求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及《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升级的通知》等相关公告。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上发布。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监督人:******服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422MB0R24699H 联系方式:0375-****369 2、****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 3、投标人可通过**市公共**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 4、该公告已同步至“****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街道新文化路与**街交叉口往北100米109室 联系人:赵鹏涛 联系方式:133****9885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 址:**市高新区冬青街 46号盛鼎建筑科技产业园 8楼。 联系人:臧先生 联系方式:150****9409 2024年12月27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2.本项目投标人不用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3.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供应商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4.1 投标人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公共**交易系统(http://221.****.166:8080/ggzy/)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公共**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4.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4.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公共**交易系统(http://221.****.166:8080/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5.3疫情期间,如有变化,请****中心网站相关信息。 注:****中心平台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监理进行招标。 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招标项目标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和监理目标 1.3.1监理工作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监理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格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 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4) 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 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 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 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 被责令停业的; (9)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对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9.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1.9.3投标人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1.9.4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招标人不再统一组织投标预备会。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发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监理任务。 1.12 偏离 不允许。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 招标公告; (2) 投标人须知; (3) 评标办法; (4) 合同条款; (5) 技术要求及规范; (6) 监理任务范围及监理大纲; (7) 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在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以前在电子交易系统中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以前以电子档形式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发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以前,招标人可以在电子交易系统中修改招标文件。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 授权委托书; (4) 监理实施大纲; (5) 项目管理机构; (6) 资格审查资料; (7)其他材料; 3.2 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根据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结合市场行情,以及本工程实际情况和自身实力,自主合理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监理服务****服务所需要的费用。已包括了实施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全部监理工作所需的现场办公、生活设施、劳务费、技术服务费、测量、交通、通讯、保险、税费和利润以及为完成本工程所提供的专用仪器、设备和设施等与监理业务有关的一切费用。 3.2.2投标人在报价时应考虑监理期间的物价上涨、政策性调整等诸多因素以及由此引起的费用变动并计入报价; 3.2.3投标和支付所使用的货币:人民币。 3.2.4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 3.3 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的,其投标失效,投标保证金退还。 3.4 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或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 3.6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控制目标、投标有效期、质量控制目标、技术标准和要求、监理工作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电子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5特别注意事项 本项目为电子化交易项目,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文件是投标人、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CA证书登录公共**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件下载”中查看)制作电子化投标文件,需仔细阅读以下条款。 一、电子化投标 (一)电子化投标文件的签章 1、投标人在生成电子化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 2、招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人在进行电子化投标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CA证书登录**市公共**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建下载”中查看。 (二)电子化投标文件的格式及上传投标 1、投标人所上传的电子化投标文件,****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的,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包含用于投标文件上传的主文件(项目文件格式为:xxx公司_ 项目名称.file)和用于应急补救的投标文件备份文件(项目文件格式为:xxx公司_ 项目名称.bin),备份文件主要用于电子化开标出现技术问题后的补救,请投标人随身携带。 注:(1)投标人投报多个标段的,根据标段制作各个标段的投标文件后上传 2、电子化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市公共**电子化交易系统。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仍未上传成功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注:如按照电子化投标操作教材制作完成的电子化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中心技术人员,以便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处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处理技术问题和上传数据等工作所需的时间问题,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前附表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本项目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交易中心发布的“****交易中心关于恢复重大紧急项目交易服务的公告”和“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升级”的通知”。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解密,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1)开标时,投标人采用网上远程异地解密时,请用CA证书登录****交易中心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从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解密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注:电子化投标文件解密异常的处理: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联系中介服务机构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首先由技术人员进行问题排查。经技术人员排查后,是投标人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和唱标,开标会议继续进行。经技术人员排查后,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对问题进行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中介服务机构向监督部门申请,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开标会议,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2)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中介服务机构操作,对开标结果进行公示。 (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电子开标系统中提出,****公司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4)开标结束。 6.1 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构成:评标委员会由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5人以上单数组成;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 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 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 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 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对电子化投标文件有质疑的,将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发起质疑。质疑回复内容确认后,投标人的回复文件必须以经过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PDF格式文件为准,并通过电子化交****委员会。 ****委员会对需要回复的投标人回复内容有异议的,经过几次回复仍不清楚的,需在监督下进行免提电话进行质疑。 评标时如因系统异常、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无法正常进行的,由技术人员排查解决,短时间无法解决的,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评标活动,待问题解决后继续评标。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3 履约担保:无 7.4 签订合同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天内(以短信、微信、邮箱、邮件等形式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均视为有效),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 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 ****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监理大纲得分高的优先;监理大纲得分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 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监理大纲: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综合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值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值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综合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第3.1.3 款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l)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最终得分为各个评委计分的算术平均值。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将被否决。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 合同条款(仅供参考,以实际签订为准) 第五章 技术要求及规范 1. 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 1.1本工程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构成合同文件的任何内容与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之间出现矛盾,监理人应书面要求发包人予以澄清,除发包人有特别指示外,监理人应按照最严格的标准执行。 1.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材料、施工工艺和本工程都应依照本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执行。若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是在基准日后颁布的,且相应标准发生变更并成为合同文件中最严格的标准。 2. 施工、监理及验收规范 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与本工程有关的施工、监理及验收规范、标准图集、图纸设计等。 3.主要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第二标段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招标人)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及标段 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小写) 元的投标报价,监理服务期 ,质量要求 ,项目总监: , 按合同约定承担实施和完成及质量保修的全部监理工作,工程质量达到现行国家、省、市规范和标准。 2.我方已经详细审核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补充的文件(如果有的话)和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3.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监理工作。 (5)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招标人签订工程监理合同,按招标文件****监理部进驻施工现场实施监理合同。 5.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报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我方承诺,如存在虚假投标行为,我方自愿按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投 标 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投 标 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第 标段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1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结束为止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四、监理实施大纲 监理实施大纲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人编制监理实施大纲的要求: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监理方法;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情况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三控三管一协调”,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监理技术措施等。 1.1监理目标及监理程序控制 主要包括监理目标明确,有的放矢,切实可行,监理程序清晰明确。 1.2项目的组织机构 主要包括项目管理的工作结构分解、项目管理的工作程序及流程、项目各层次管理人员岗位及职责。 1.3“三控制“(质量、进度、投资控制) 质量控制主要包括项目的质量计划,事前、事中、事后各阶段的质量控制措施;进度控制主要包括项目招标进度安排、项目前期工作安排、主要工程项目的里程碑、进度控制工作细则等;投资控制主要包括项目总投资的分析及论证、总投资分解规划、控制投资的措施和手段等。 1.4管理与协调 主要包括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协调措施如何满足“三控制“要求,项目的建设输入、输出信息的整理及归档,项目内部、近外层、远外层关系的协调手段及优势等。 1.5安全文明施工控制措施 主要对施工过程的安全及文明施工进行控制。 1.6试验和检测设备 主要包括对本项目的试验检测满足监理工作的需要及明确的管理办法等。 2.监理大纲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附表一 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一: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项目总监简历表
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每个人员单独具表)
备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附件1 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电子签章): 承诺人(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联 系 电 话: 致****: ****公司代理的 (项目名称)(标段)的投标单位。 我方承诺,如我公司中标,我公司将投标人须知的要求,在领取成交通****公司支付代理服务费,并以代理服务费支付凭证作为领取成交通知书的依据。 若因成交后合同执行原因达不到预计金额,与代理费无关,不再另行计算或退还。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至少在投标文件末页,附集中单列的文字表述版: 1、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投标人地址: 投标报价: 工期: 项目总监(姓名、手机号码): 注册编号: 项目组成人员: 单位联系人、联系人手机号: 2、业绩有关材料内容描述: 业绩1: 业绩项目名称: 业绩项目负责人名称: 业绩中标公示查询媒体: 业绩合同金额: 业绩合同签订日期: 业绩项目验收日期: 业绩2: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