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关于2023年度第二批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技术鉴定结果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省科学技术厅 ****财政厅 ****总局****税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粤科政字〔2021〕7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对税务部门抽取并要求技术鉴定的2023年度第二批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项目进行专家评审,现将技术鉴**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1月2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科技局高新技术与区域创新科提出。所提异议须以书面形式表达,注明异议内容和依据,附上与项目相关研发内容及过程的补充材料,并写明提出人真实姓名、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等,以便联系和处理。
联系方式:高新技术与区域创新科 ****3920
地 址:**市**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749室
附件:2023年度第二批企业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项目技术鉴**果汇总表(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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