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开始时间:2024年12月27日20时00分00秒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12月30日20时00分00秒
本**润晶200MW新能源项目临时用地勘测定界、土地复垦报告、临时用地手续办理服务(招标项目编号:********委员会评审,确定001 **润晶200MW新能源项目临时用地勘测定界、土地复垦报告、临时用地手续办理服务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001**润晶200MW新能源项目临时用地勘测定界、土地复垦报告、临时用地手续办理服务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1 | **** | 8.5万元(人民币) | 合格 | 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临时用地手续的办理 |
2 | **金****公司 | 15.42万元(人民币) | 合格 | 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临时用地手续的办理 |
3 | ******公司 | 16.74万元(人民币) | 合格 | 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临时用地手续的办理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1 | **** | 刘虎 | / |
2 | **金****公司 | 宋军 | / |
3 | ******公司 | 舒尔登 |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1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2 | **金****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3 | ******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市高新二路******办公室马超处,电话:029-****5014。
无。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法律部。
招标人:****
地址:****市**区**四路**商业街D栋段73号门面房
联系人:张超
电话:181****812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高新二路**证券大厦21层
联系人:刘盟超、杨晓义
电话:029-****6536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