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有关规定,本项目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环保主管部门项目审批,环境管理,环保工程设计提供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对该建设项目的环评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敬请广大群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及时与我们联系。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医院项目
(2)建设地点:**市**区**路街道义井路元一滨**T1234栋123、223室
(3)建设单位:****
(4)建设性质:**
(5)项目投资:60万元
(6)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项目工程内容主要:****医院,项目营业面积约为177.32平方米,接诊量1200只次/年,美容量2000只次/年的服务规模。建设包括设有接诊室、化验室/药房、美容室、猫住院部、狗住院部、手术室、隔离室、DR室、卫生间和危废贮存库等内容。配套公用工程的供水、供电和排水均采用市政供电电网和市政给排水管网,环保工程建设主要有对于诊疗废水、美容清洗废水、动物笼清洗废水的滤网过滤+加氯处理设施,以及暂时存放危险废物的危废暂存间。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地址:**市**区**路街道义井路元一滨**T1234栋123、223室
联系人:丁芳芳
电话:139****2117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省****公司
地址:****开发区**路659号综合楼602室
联系人:贾工
电话:180****3326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信息公开后的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提交书面意见或口头意见等,供建设单位、环****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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