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宜春市明月千古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债权转让
[****交易所]****100%股权及债权转让
【信息时间: 2024-12-27】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100%股权及债权转让 | ||
标的名称: | ****100%股权及债权转让(转让底价:45228.921000万元)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4-12-27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5-01-26 | ||
延期处理方式: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少于等于(1)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40)个周期 | ||
项目简介: | ****100%股权及债权转让 | ||
| 1.标的企业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华衡**房地产****公司出具的赣华泰资评报字【2024】006号评估报告。 2.该标的企业的审计数据来自****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2024年2月份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赣华泰专审字(2024)第013号。 3.标的企业注册资本3000万元,已实缴资本3000万元。 4.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核实,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6.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登记完成日,在此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均由受让方享有或承担。 7.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违约,否则,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转让方有权终结交易,并重新挂牌处置标的。因受让方反悔违约给转让方造成损失,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有权继续追偿。 8.标的企业旗下主****学院宜****基地建设项目。该项目已取得两宗土地使用权证分别为: (1)土地使用权证编号:赣(2020)**不动产权第****666号;土地位置:**市**区温汤集镇,明月大道以北地段;取得日期:2019年10月28日;用地性质:出让;土地用途:商服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准用年限: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开发程度:红线外五通,红线内不平整;面积:80172.00㎡。 (2)土地使用权证编号:赣(2020)**不动产权第****841号;土地位置:**市**区温汤集镇,明月大道以北地段;取得日期:2020年05月22日;用地性质:出让;土地用途:商服用地;准用年限:商服用地40年;开发程度:红线外五通,红线内不平整;面积:7286.39㎡。 (3)上述两块地总用地面积131.14亩,其中51.05亩为商服用地,80.09亩住宅用地,1.0≤容积率≤1.2,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具体建设功能、高度、总建筑面积****政府职能部门批准的施工图和相关文件为准(规划条件通知书、土地出让合同等) 上述项目已建成三个功能区:****服务区,包括1#综合服务楼(共4层,面积10883.42㎡)和2#综合服务楼(共4层,面积6925.97㎡);****服务区,包括3#综合服务楼(地上三层地下一层,面积3233.76㎡)和健身馆(2861.22㎡);三是联排专家楼,共4栋各3层,面积3942.71㎡。总占地面积51.05亩。 9.根据评估报告,至评估基准日2024年2月29日,标的公司已预缴房产税189.9996万元,进项留抵税额等588.330908万元,合计778.330508万元。 10.根据评估报告,标的企业净资产评估价值2697.848556万元,标的股权挂牌价格6391.026万元。标的企业100%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企****学院宜****基地建设项目未付的工程款2914.847万元由转让方负责支付,受让方及标的企业就该笔未付工程款不再承担任何付款义务。 11.此次标的企业100%股权及债权转让底价为45228.921万元,其中包括股权挂牌价格6391.026万元,****公司向转让方的应付款)38837.895万元,债权本金32263.2956万元、利息6574.5994万元(计算至评估基准日2024年2月29日),后续不再计算利息。 12.本次交易股权和债权捆绑转让,若产生竞价,增值部分均视为股权增值。 13.****学院宜****基地建设项目可接通**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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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公司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书面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全部的交易风险及后果。 3.【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不涉及 4.【是否涉及职工安置】不涉及 5.【****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不涉及 6.【损益调整】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7.【合同签订时间】受让方被确定后,交易各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8.【优先权行使】不涉及 9.【交易税费】 (1)变更过户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涉及税收的,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2)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取协议方式交易,协议交易服务费由转让方承担。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转让方承担本项目的协议交易服务费,转让方与受让方各承担本项目涉及的竞价交易服务费的50%。交易服务费按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文的规定收取。特别提示:如因交易双方违约导致该项目中止或终结,****交易所将全额收取交易服务费并不能退回。 (3)费用承担方应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政府税费除外)****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10.【报名方式】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时间内,****交易所有限公司提交认可、接受转让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企业经营现状及其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买资格。 11.【报名时间】信息披****交易所有限公司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7:00 12.本次拟转让项目预披露公示期内可咨询了解本项目详细情况。本项目对受让方的要求及有关内容以正式挂牌时所披露的信息为准。项目正式挂牌期间,所有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均可报名参与受让。 | ||
联系方式: | ****交易所,网址:https://www.****.cn/ 联系人:****中心 联系电话:0791-****6621;0791-****1087;0791-****00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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