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枝特区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
关于**区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项目拟审批公示
2024-12-19
公示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区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9日-2024年12月24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8-****369****环境局 环****管理科) 传 真:0858-****369 通讯地址:**省**市**区****市综合体9号楼9楼 邮 编:553000
项目名称:**区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怡宁****公司
项目概况:本项目属**项目,位于**省**市**区新窑乡鸭塘村,中心地理坐标为:经度105°26′54.308″,纬度26°15′35.755″,建设单位为****。项目占地面积43248.32m2,外购建筑垃圾(主要为混凝土块、碎石块、砖瓦碎块,年消耗80万t)、袋装水泥、粉煤灰、石灰等作为原辅材料,经人工分选、上料、颚式破碎、磁选、振动筛、反击式破碎、风选、筛分生产再生骨料68万t/a(包括外售的粗骨料和细骨料以及用于生产再生微粉、生态砂浆、再生混凝土和生态砖的骨料),散装于骨料仓内,最大贮存量3000t,副产品园林土8万t/a,暂存于生产车间,最大贮存量500t;以细骨料、水泥、石灰为原料,经混料生产生态砂浆10万m3/a(19.66万t/a),散装于砂浆仓内,最大贮存量1000t;以粗骨料、细骨料、水泥、水等原辅料经配料系统、搅拌生产再生混凝土20万m3/a(24万t/a),不在厂区内贮存;以粗骨料、细骨料、再生微粉、水泥、水等原辅料经底料(面料)搅拌、二次搅拌、成型机、脱模、送砖、码垛、养护生产生态砖10万m3/a(14万t/a),码垛在成品砖堆放区,最大贮存量1000m3。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人员主要为当地居民,只有施工单位少量的管理及技术人员(约5人)需要在现场住宿,租用项目附近的居民住房,不另行设置施工营地。 1.水环境 施工期废水为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施工废水主要为设备、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容积5m3)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优先进行厂区截排水沟的施工,防止周边雨水汇入施工区域,同时优先修建初期雨水收集沉淀池,暴雨时将施工区域的地表径流引至初期雨水收集沉淀池(容积65m3),经沉淀处理后作为场区抑尘洒水,不外排。施工人员洗手等产生的废水,进入隔油沉淀池处理后作为车辆、设备清洗废水使用;如厕依托周围居民点、企业的环保设施进行收集处理。 2.大气环境 施工废气主要为施工场地风力扬尘、材料运输产生的扬尘以及施工机械及交通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 项目采用商业混凝土,****搅拌站,****石厂,所需****砂石厂购买,砂石料的运距很短,砂石料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量很小;施工现场进行科学管理,施工现场合理布局,砂石料应统一堆放并利用篷布覆盖,对作业面适当喷水,使其保持一定的湿度;定期对路面和施工场区洒水,保持场内主要运输道路路面湿润,减少起尘量,谨防运输车辆装载过满,并尽量采取遮盖、封闭措施,防止或减少其沿途抛洒;确保施工场地PM10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标准限值。使用满足相关环保标准要求的油漆、涂料等,采用汽车尾气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设备,对排放的尾气进行控制,严禁冒黑烟、故障车辆驶入施工区域,以减轻燃油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项目施工场界无组织排放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声环境 施工运输车辆噪声和建筑施工机械噪声。 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尽量将噪声源强降到最低,固定机械设备可通过排气管消声器和隔离发动机振动部件来降低噪声,对动力机械设备定期维修维护,避免因部件松动或损坏而增加其噪声源强;暂不使用的设备及时关闭,场界应设置隔声屏障,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应减速并减少鸣笛;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根据《报告表》,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居民点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材料包装废料和废弃油漆桶等。 项目施工期间土石方可做到挖填平衡,无废弃土石方和借方;建筑垃圾暂存于厂区内的堆料区,待项目建成后作为骨料、再生混凝土及生态砖的原材料;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包装材料主要为水泥袋、纸箱和加固木板等,可分****收购站。装修产生的废油漆桶等属于危险废物,分类集中收集,委托具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严格按照《**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分类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生态环境 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项目用地范围内土地利用类型的改变、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方面,由于本项目占地面积较小,且占地类型以荒草地为主,项目占地对区域土地利用类型和植被的影响很小,通过及时修建厂区周边的截排水沟,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降低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二)营运期 1.水环境 项目劳动定员为10人,职工均不在厂区食宿,年工作300天,两班制,每班工作6小时。运营期废水为生活污水、堆场淋溶水、初期雨水、洗车槽废水、生态砖养护废水和生活污水。 本项目建筑垃圾通过载重汽车运至厂区后,暂存于厂区内的堆料区,堆料区产生的淋溶水经各堆料区周边的排水沟引至淋溶水收集沉淀池(容积650m3),经沉淀处理后通过输水泵送至厂区作为混凝土生产用水,不外排;针对厂区场地进行硬化,厂区周边修建雨水收集边沟,场区初期雨水经场地排水沟收集后汇入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30m3),经沉淀处理后通过输水泵输送至厂区作为混凝土生产用水。进出厂区的运输车辆均要经洗车槽清洗轮胎和车身,车辆清洗废水经洗车槽旁边设置的隔油沉淀池(容积5m3)处理后回用;生态砖洒水养护时会产生少量的养护废水,经堆放区周边设置的排水沟引至沉淀池(容积10m3)处理后回用,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经改良式化粪池(容积25m3)收集处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后回用于周边农用地灌溉,不外排。 2.大气环境 运营期废气为主要有生产车间建筑垃圾处理和骨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生产性粉尘,骨料仓、再生微粉仓以及生态砂浆仓等产生的料仓喂料粉尘,建筑垃圾和骨料、生态砂浆、混凝土和生态砖等材料和产品运输过程中产生的运输扬尘、建筑垃圾堆料区装卸时产生的装卸扬尘和风起扬尘,以及化粪池清掏时产生的恶臭。 建筑垃圾处理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主要来自破碎机、振动筛、风选机、筛分机和生态砂浆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混料机,在破碎、筛分、混料等工序的进出口设置集气罩(收集率90%),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台高效脉冲袋式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7%)进行处理;各料仓喂料粉尘经料仓自带的袋式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7%)处理;经处理后的粉尘通过一根H18m、Φ1.2m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生产采用先进的生产设备,设备进出料口尽量全封闭,并采取负压吸气等措施,提升粉尘的收集率,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尽量在大风天气避免建筑垃圾的装卸,装卸时应降低装卸高度,降低装卸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区内的道路应定期进行清扫,并在干燥天气采取洒水抑尘措施。进厂道路应在干燥天气采取洒水抑尘措施,标准为保持路面湿润为准;建筑垃圾临时堆料区应采用防尘网全覆盖,水泥、石灰、粉煤灰等原材料应储存在全封闭的储存间内,严禁散装;无组织废气厂界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厂区设置1座改良式化粪池,应在清掏口及周边喷洒除臭剂,恶臭经自然扩散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有建筑垃圾处理及生态砂浆、再生混凝土、生态砖等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机械设备,建筑垃圾和产品运输车辆,以及输水泵等。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将高噪声设备(生产线)布置在远离居民点一侧,生产车间全封闭(预留车辆出入口),加强设备管理,对生产设备定期检查与维护,使设备保持良好的运行状况,降低运转时产生的噪声;加强生产作业管理,合理安排生产时间,禁止在中午(12:00~14:00时段)进行生产运行,车辆在厂区和经过居民点附近时禁止鸣笛,并低速行驶;确保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根据《报告表》,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居民点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为职工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中筛选出的木块、破布、塑料、钢筋,初期雨水收集沉淀池和淋溶水收集沉淀池产生的污泥,不合格砖和产品,以及机械设备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 项目生活垃圾严格《**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分类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点处置;本项目原料为建筑垃圾,其中会包含一定量的钢筋、铁丝、木材、破布、塑料、泥土等不可利用废料,能回收利用的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生产车间内,****收购站,泥土和各沉淀池沉淀物作为园林土外售;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作为再生微粉利用;不合格砖和产品作为原材料(建筑垃圾)重新进行处理,不在现场贮存。项目设置危废暂存间(面积10m2),设备维护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收集、贮存,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严格按照《**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分类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地下水、土壤环境 项目厂区实行分区防渗,危废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区,采用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K≤1×10-7cm/s;改良式化粪池、洗车槽及其废水隔油沉淀池、生态砖养护废水沉淀池、初期雨水收集沉淀池、淋溶水收集沉淀池和建筑垃圾临时堆料区为一般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K≤1×10-7cm/s;厂区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除外的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渗措施,降低项目对周边土壤、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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