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社区长江大保护整改区域围挡建设、清表清障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区荆南路30号院内)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0日10点00分(**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
3、项目名称:****社区长江大保护整改区域围挡建设、清表清障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万元):538407.11元
6、最高限价(如有):516871元
7、采购需求:长江大保护整改区域外围设置1214.7米长围挡,砍伐乔木268株,清理楠竹368株(详见工程量清单)。
8、服务期限:5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1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或者合同分包的中大型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为: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财采发〔2020〕5号)、《****办公室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的通知》(荆政办发〔2022〕11号)、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政府采购促进促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荆财采发【2022】199号)、《****财政局****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荆财采发)〔2024〕244号、《****财政局****政府采购“承诺+信用管理”准入管理的通知》(荆财采发)〔2024〕271号等政策。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及分包,不接受联合体磋商;2、响应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八大员岗位证(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安全员(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C证)或五大员岗位证(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C证)、材料员、资料员);3、响应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5、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在省住建厅统一的企业信息数据录入平台办理信息数据录入的网上截图(含企业及人员资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时间: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01月06日,每天上午 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市**区荆南路30号院内)。
3. 方式:获取本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文件原件及加盖响应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留存****磋商时核对)。
(1)法人授权委托书(盖章)及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盖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盖章)。
4. 售价:20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5年01月10日09点30分(**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0日10点00分(**时间)
3. 地点:****(**市**区荆南路30号院内)
五、开启:
1. 时间:2025年01月10日10点00分(**时间)
2. 地点:****(**市**区荆南路30号院内)
六、公告期限
公告发布期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网址:(https://www./)2、中小微企业预留措施:20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4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釆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5%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釆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质疑投诉: 响应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到****(**市**区荆南路30号院内),以书面形式提交质疑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区金江路38号
联系方式:139****05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荆南路30号院内
联系方式:159****88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工
电话:159****8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