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下塘镇凤庐大道等三条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变更公告
正文内容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县下塘镇凤庐大道等三条道路建设工程项目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4-12-25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县下塘镇凤庐大道等三条道路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答疑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问1:在投标制作软件中“评标因素索引表”与“政务数据获取”窗口,在投标阶段如不上传内容,是否予以认可附图如下:
答1:予以认可。
问2:投标文件格式的报价文件中第(十八)招标人参考的材料品牌响应表、(十九)异常低价评审表在投标制作软件无上传窗口,请问是否可以在“报价文件其他材料”窗口上传附图如下:
答2:招标人参考的材料品牌响应表无需上传,异常低价评审表(如有)可以在“报价文件其他材料”窗口上传。
问3:在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及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未作出约定,请问有无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及上限。
答3: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每延期竣工一天,承包人支付发包人合同价款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工程延期28天以上的,每天按合同价款万分之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延期竣工56天以上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连带损失。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款的4%。
其他内容不变,本文件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与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县水湖镇吴**路与南一环**东南角
联 系 人:吴超
联系电话:0551-****8132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县双墩镇**北路与济****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 系 人:俞凡
联系电话:0551-****1975、0551-****1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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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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