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2024-12-27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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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8 第三章 评标办法........................................... 23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平公资建202529号】平****体育场中标准田径跑道和标准足球场地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平****体育场中标准田径跑道和标准足球场地建设项目(EPC)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211-410403-04-01-534860,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潜在投标人应在**市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ggzy.****.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3日08 时 4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平****体育场中标准田径跑道和标准足球场地建设项目(EPC)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投资估算:约597.04万元 ; 5、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建设11人制标准足球场1个,场地比赛区(划线区)105x65米;建设400m标准田径跑道,总占地面积约11826平方米。 6、建设地点 **市**区纬七路与**郏路交叉口西北角 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8、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平****体育场中标准田径跑道和标准足球场地建设项目(EPC)设计及施工一体化; 9、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涉及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与其相关的配合服务以及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后期养护及及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所有工作; 10、工期:90日历天; 11、质量要求:设计: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应规范、标准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施工: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1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电子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 2.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人员要求: 3.1拟派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贰级注册建筑师证;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3.3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职称,从事相关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需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书); 3.4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满足以下条件: 2024年9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可查询的养老保险金证明(网络查询页面或社保单位出具的证明均可); 4、投标人近三年度(2021、2022、202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 5、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不良信用记录其投标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如是联合体,联合体各方须均提供); 6、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应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招投标及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以合同为准;文件下载由联合体牵头人网上下载即可,投标保证金等费用及投标文件编制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文件下载时间: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01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2、下载方式:潜在投标人下载文件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市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ggzy.****.cn/)“交易主体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cn/tzgg/10814.jhtml 3、文件的获取: (1)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于**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EGP版本招标文件。 (2)投标企业未通过**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下载EGP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于系统内无法上传。 (3)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01月23日08 时 40分(**时间) 2、地点:**市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cn/)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01月23日08 时 40分(**时间) 2、地点:**市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ggzy.****.cn/)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省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同时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监督单位:**市****事务中心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5-****90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400F****05200 2.****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竞争性招标文件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3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供应商可以通过**市公共**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 5.“该公告已同步至“****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名称:**** 地址: **省**市**区**路中段30****住建局6楼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0375-****790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平****示范区中梁鹰城壹号院 联 系 人:吴女士 联系方式: 0375-****998、199****0802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采购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同时,供应商应提供与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pdf版电子投标文档(本项目不提供)。 2.本项目供应商不用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3.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供应商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4.1供应商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公共**交易系统(http://ggzy.****.cn/)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公共**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4.2供应商须将采购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4.3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采购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公共**交易系统(http://ggzy.****.cn/)。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1、开标时,投标人采用网上远程异地解密时,请用CA证书登录****交易中心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从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解密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如果是投标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 (2)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进行排查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监督部门申请暂停开标,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3、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人(代理机构)操作,对开标结果进行公示。 4、投标人应保证在开标期间电话、电脑、网络等能够正常使用,投标人因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解密完成后,投标人可登录到交易系统查看自己的投标报价。如对自己的报价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报价内容显示后20分钟内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质疑,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认可开标结果显示内容。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类似业绩: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不适用本项目)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不适用本项目)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不适用本项目)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偏离 允许,只允许正偏离,优于招标文件要求。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招标人按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规定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等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电子交易系统中以澄清形式公示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在电子交易系统中修改招标文件。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 (4)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5)实质性条款承诺 (6)技术部分资料 (7)资格审查资料; (8)其他资料 3.2 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投标函附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本招标工程发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所需的工程成本、利润、税金、政策性调整以及风险因素等全部费用。 3.2.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3 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的,应相应**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取消投标资格。 3.4.3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其有效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扫描件并加盖公章视为原件,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质量、技术标准和要求、投标有效期、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电子化投标文件的签章 (1)投标人在生成电子化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 (2)招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人在进行电子化投标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CA证书登录**市公共**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建下载”中查看。 4.投标 4.1电子化投标文件的格式及上传投标 4.1.1投标人所上传的电子化投标文件,****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的,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包含用于投标文件上传的主文件(项目文件格式为:xxx公司_ 项目名称第 标段.file)和用于应急补救的投标文件备份文件(项目文件格式为:xxx公司_ 项目名称第 标段.bin),备份文件主要用于电子化开标出现技术问题后的补救,请投标人随身携带。 注:投标人投报多个标段的,根据标段制作各个标段的投标文件后上传 4.1.2电子化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市公共**电子化交易系统。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仍未上传成功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注:如按照电子化投标操作教材制作完成的电子化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中心技术人员,以便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处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处理技术问题和上传数据等工作所需的时间问题,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或盖章。 4.3.3 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4.3.4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能撤回其投标文件。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 5.2.1开标时,投标人采用网上远程异地解密时,请用CA证书登录****交易中心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从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解密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2.2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如果是投标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 (2)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进行排查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监督部门申请暂停开标,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5.2.3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人(代理机构)操作,对开标结果进行公示。 5.2.4投标人应保证在开标期间电话、电脑、网络等能够正常使用,投标人因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2.5解密完成后,投标人可登录到交易系统查看自己的投标报价。如对自己的报价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报价内容显示后20分钟内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质疑,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认可开标结果显示内容。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委员会负责。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合同履约金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 项要求提交合同履约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签订合同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如发现投标人有上述不正当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9.3 ****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和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注:本招标文件中针对投标单位所要求的证件、证明、文件,在开标、评标阶段不做原件要求,投标文件中须附相应的扫描件,招标人保留事后对原件及其原件的真实性进行核查的权利,如招标人调查发现或接受举报后查实投标人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将情况上报主管部门记入信用记录。 1.1.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或者****委员会自行确定。 1.2.2. 评审标准 1.3.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综合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 (3)综合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3); 1.4.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2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评标办法前附表对承包人建议书中的设计文件评审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1)按本章第2.2.3(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3(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评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3(3)目规定的****综合部分评分计算出得分C;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 3.2.4最终得分为各个评委计分的计算平均值。 3.2.5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3.3记名投票 在任何评标环节中,****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3.4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4.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在电子交易系统中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委员会的要求。 3.5 评标结果 3.5.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3.5.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合同条款参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最终以双方实际签订为准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示范文本)
****总局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工程名称: 。 2. 工程地点: 。 3. 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 。 4. 资金来源: 。 5. 工程内容及规模: 。 6. 工程承包范围: 。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工程质量标准: 。 1. 签约合同价(含税)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具体构成详见价格清单。其中: (1) 设计费(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适用税率: %,税金为人民币(大写) (¥ 元); (2) 设备购置费(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适用税率: %,税金为人民币(大写) (¥ 元); (3) 建筑安装工程费(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适用税率: %,税金为人民币(大写) (¥ 元); (4) 暂估价(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 (5) 暂列金额(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 (6) 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适用税率: %,税金为人民币(大写) (¥ 元)。 2. 合同价格形式: 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予调整,但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同当事人对合同价格形式的其他约定: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 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 (3) 专用合同条件及《发包人要求》等附件; (4) 通用合同条件; (5) 承包人建议书; (6) 价格清单; (7) 双方约定的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双方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合同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件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1.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订立。 本合同在 订立。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 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设计技术标准与规范 本工程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设计方面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招标项目所在地关于工程设计方面的文件、规定。 设计人在设计工作中使用或参考上述标准、规范以外的技术标准、规范时应征得发包人或发包人的指定代表人的同意。 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设计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工程施工总承包技术标准与规范 国家、地方现行的工程建设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技术标准、工程建设施工操作规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规范中制定的标准或法规为工程实施中实际采用的标准和法规,中标人提出采用的其他标准及规范,如能保证其达到与本规范所规定的标准及规范相同的质量或更高的质量。经项目总监事先审阅和书面批准即可采用。本规范与图纸中明显地未提到的任何细节,或在涉及任何条款的细节说明中有明显的遗漏,都应被认为指的是采用令人满意的建筑建设工程及其他相关工程的习惯做法。 本工程实施中采用的材料、设备和工艺应在各个方面符合引用的标准规范。 本工程实施中采用图纸中指定的和现行的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所采用的规范和标准如出现标准不一致的情况,以标准高的为准。 其它现行规范和标准不全或现行规范标准不一致时,以现行规范标准为准。 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企业现场主要管理人员要求:投标人按照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省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企业现场从业人员管理标准》(编号 DBJ41/T141-2024)配备施工企业现场主要管理人员,不得擅自降低标准。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投标人: (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经评审后最终工程结算价的 %(大写: ),工期: ,质量标准: 。按合同约定进行设计、实施和竣工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实现工程目的。 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和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投标人: (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 投标函附录
投标人: (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或图片) 投标人: (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或图片) 投 标 人: (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身份证号码: , 授权委托人: , (签 字)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日 期: 年 月 日 三、投标保证金附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扫描件(或图片) 四、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联合体成员1(牵头人): 。 联合体成员2(成员): 。 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 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名称: (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五、实质性条款承诺 (格式自拟) 六、技术部分资料 (设计方案、施工实施方案) (格式自拟)
(二)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三)主要人员简历表
注:后附“主要人员简历表”中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等人员的资格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劳动合同等资料。 (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 (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姓名)在该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五)、其他资格审查资料 我单位承诺,在项目招投标活动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 系 电 话: 承诺人(盖章): 年 月 日 (二)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