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公告
承运业务公告
竞价单编号:****
****就 **省,**市,****煤矿到 **省,**市,**吉子现****封闭煤场 承运业务进行公开竞价,欢迎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基本信息
1. 承运业务类型:国内承运
2. 运输方式:汽运
3. 币种:人民币
4. 承/倒运数量:37,500
5. 发货地:**省,**市,****煤矿
6. 到货地:**省,**市,**吉子现****封闭煤场
7. 报价单位:元/吨
8. 交货日期:2025-01-01 至 2025-06-30
9. 运距:210
二、交易平台
****公司燃料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com/)
三、时间安排
1. 竞价模式:一次报价
2. 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2024-12-30 10:44:59
四、竞价主要条款
一、定义
1.采购单位:****(以下简称“****公司”)。
2.竞价投标单位:通过中国大唐燃料电子交易平台注册审核,符合本次投标资格的运输单位。
二、 投标单位资格及有关材料
投标单位应具备下列资质(*号项为必备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 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5.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6.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税务事项通知书)。
以上投标单位资格及有关材料以纸质版加盖公章密封的形式报送至:**省**市**吉子现****燃料物资部。在公告公示期内无法提供本次竞价所需资料(盖公章纸质版)发送邮箱****@126.com/****@qq.com(盖公章电子版),燃料物资部联系电话0911-****168/0911-****230。****纪委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911-****130。
三、服务范围和调运要求
1.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2.乙方负责由******公司(以下简称“****煤矿”)至****(以下简称“****公司”)的煤车组织及拉运工作,安排现****煤矿、****公司,****煤矿煤炭发运,配合厂矿进行煤炭装车、煤炭验收等。
3.乙方及其所有运输车辆必****电厂《煤场管理制度》、《****公司入厂煤质异常处理办法》、《运煤车辆入厂违约处理通知单》等相关制度相关考核(具体见附件),服从煤场人员的调度管理,发生违反上述制度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4.承运数量:承运数量最终以甲方月度实际采购量为准,包含****煤矿的长协煤和市场煤。
5.数量及质量验收:
5.1当甲方与矿方合同结算方式为以出矿热值为结算依据的情况下:****煤矿****公司的拉运中必须对煤炭质量进行承包,结算期内到厂加权热值与矿方煤炭化验热值相比较,若相差100千卡/千克以内,由电厂承担,若相差大于100千卡/千克时,超出100千卡/千克差额部分由乙方承担,****电厂与矿方煤炭含税结算吨价/入厂加权化验热值×(矿方煤炭化验热值-入厂加权化验热值-100千卡/千克)×到厂量,从运费中予以扣除。
5.2****煤矿****公司的拉运中必须对煤炭数量进行承包,数量以甲方验收量为准并以此作为结算依据,当矿发量小于甲方入厂验收量部分,差额部分运费,甲方不予结算;当矿发量大于甲方入厂验收量部分,差额部分的考核,甲方将按照与矿方当期合同含税煤价×差额量进行折算,在运费中予以扣除,在运费中予以扣除,扣除时不考虑税差因素。数量以吨为计量单位【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6.拉运兑现率要求:
6.1在市场煤拉运过程中,****煤矿应具备良好的**关系,矿点拉运煤量的协调由乙方负责,确保电厂与矿点所签订合同数量在矿点规定拉运时间内足量兑现,****煤矿所产生的相关考核由乙方全额承担,将从运费中予以扣除。
6.2在长协煤拉运过程中,****电厂与矿点计划量足量兑现:累计3天兑现率小于日调运计划的80%或累计5天兑现率小于日调运计划的90%,****公司将取消其拉运资格,****公司内冻结一年竞价资格;因甲方原因或矿方停工停产、检修原因以及不可抗力导致兑现率不足,经甲方核实无误后,可免除相关责任;合同解除后,甲方将根据招标结果,由低至高依次与报价在限价范围内的承运单位按照最低中标价进行谈判确定下一个承运单位。
6.3在长协煤拉运过程中,若乙方存在弃标或无法在3个工作日内调运电煤到厂等情况,视为主动放弃承运,甲方将取消其拉运资格扣除保证金20万元,****公司系统内冻结一年竞价资格。因甲方原因或矿方停工停产、检修原因以及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启动拉运量,经甲方核实无误后,可免除相关责任;合同解除后,甲方将根据招标结果,由低至高依次与报价在限价范围内的承运单位按照最低中标价进行谈判确定下一个承运单位。
7.承运车辆要求:
7.1使用国五及国五以上或清洁能源车辆承运(侧翻车型),且所有车辆须加装排气防尘罩,并入厂前向甲方提供准确的车辆基础数据信息、驾驶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以上条件不满足的车辆严禁入厂,一经发现,甲方将按照2000元/车在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不足部分从运费中扣除。
7.2当乙方承运车辆进入甲方煤场区域范围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相关制度要求,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离开,未经批准离开车辆,甲方将按照2万元/车在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不足部分从运费中扣除。
7.3乙方负责运输车辆队伍的管理,****管理部门要求的合法车辆且必****政府的环保要求。司乘人员必****电厂汽车运输管理制度,运煤车辆进入厂区后要遵守厂规厂纪,运煤路及厂区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避免扬尘及抛洒,****电厂区域内发生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运煤车辆在运输途中必须全程用完整的帆布将车厢覆盖严密,由于乙方车辆在运输途中造成煤炭抛洒、扬尘而受到环保部门处罚的,处罚款由乙方承担。
7.4为鼓励乙方使用清洁能源汽车运输(纯电、氢能),甲方将建立清洁能源汽车绿色通道,制定清洁能源车辆快速接卸方案,给予乙方政策性支持。清洁能源运输量乙方确保4月份不低于10%、5月份不低于15%、6月份不低于20%,月度未达到此标准,甲方有权在次月终止合同。若乙方二季度清洁能源运输占比达到50%及以上,并确保后期清洁能源运输占比不下降,甲方可根据情况按照下期承运合同中标价格进行续签(与当期中标供应商共同承运,各承担50%承运量),若月度清洁能源运输占比低于此标准,合同期限到期后,双方将终止合同。(本条仅适用长协煤拉运)
8.甲方月度矿点****电厂发电用煤情况及矿方生产、煤质变化情况进行调整,会出现增加或减少,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乙方在实际拉运中应严格配合执行,否则将视为违约行为。
9.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发生监控不力、掺杂使假、偷煤换煤等情况,导致矿方对甲方到厂验收热值提出质疑或出现相关纠纷等情况,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赔偿。
四、竞价结果的确定
1.本条线路根据投标报价最终结果,由低到高确定一家承运商为本次中标单位。
2.若中标单位拒不执行或存在中标单位弃标,甲方将根据招标结果,由低至高依次与报价在限价范围内的承运单位按照最低中标价进行谈判确定下一个承运单位。
3.本次投标保证金为20万元(贰拾万元),并在投标公告期结束前打入发标单位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竞价结果最****物资部确定。
5.网上报价时间:以大唐燃料电子交易平台发布要求时间为准。
6.本次招标运输线路如下表:
序号 | 矿点 | 接收电厂 |
1 | ******公司(简称:****煤矿) | ****(简称:****公司) |
五、投标保证金
1.****公司收取投标保证金是为免除因报价方不履行诺言或违反竞价过程有关规定而对自身造成的风险。
2.本次投标保证金20万元(贰拾万元整)。投标单位须在大唐燃料电子交易平台开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保****公司帐户(并保留转款凭证进行查验),未按规定时间转入足额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取消其评标资格。
单位名称:****
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
账户: 260********00018493
大额支付行号:102****00019
3.此次招标工作结束后,未选中的投标方保证金,由投标方提出申请,****公司燃料物资部确认后,次月到财务部办理退还手续。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4.由于自身原因放弃中标资格的承运单位,扣除投标保证金20万元。
六、履约保证金
1.乙方中标后需在3个工作日之内,一次性交付的金额【20】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待乙方履行完全部合同义务后【180】日内且其提供的货物不存在争议的,由甲方无息返还给乙方。乙方未提供履约保证金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2.乙方在报价前,一定要深入调研运输市场,充分考虑厂矿装卸、过衡等费用因素,考虑淡旺季、国家及地方政策因素对运输价格的影响,报价包含以上因素。乙方价格一旦确定后履约**则上不予调整,如出现违约现象,****公司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20万元,并取消乙方承运资格。
3.乙**常履约结束后,在接到申请后,****公司返还全额履约保证金。
4.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公司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或其他不良影响,****公司有权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弥补损失。
4.1在中****公司规定时间内签订电煤承运合同,扣除保证金20万元。
4.2在电煤运输过程中因车辆发生煤炭抛洒、扬尘,****公司受到环保部门处罚的(罚款由乙方方全部承担);不能及时妥善处理交通、路政、环保各方关系,****公司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扣除保证金20万元,并取消其运输资格。
4.3****公司名义外运煤炭的,扣除保证金20万元,并取消其运输资格。
4.4累计发生三次及以上煤质异常(煤质异常界定按照《****公司入厂煤质异常处理办法》相关办法进行确定)或发生不安全事故,扣除保证金20万元,并取消其运输资格。
4.5****公司、****煤矿有关规定,致使发生运输管理纠纷,造成拉运矿点停止3天以上的,扣除保证金20万元,取消其运输资格。
4.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贿赂、威胁、恐吓相关工作人员的,扣除保证金20万元,并取消其运输资格。
七、投标相关要求
1.本次投标报价采用网上报价(大唐燃料电子交易平台,网址:www.****.com)。经大唐燃料电子交易平台资质审查通过的运输单位,注册成功后在承运公告规定的开标时间之前提交报价。各种纸质版投标资料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需在网上开标时间结束前密封送****燃料物资部,在公告公示期内无法提供本次竞价所需资料(盖公章纸质版)发送邮箱****@126.com/****@qq.com(盖公章电子版),燃料物资部联系电话0911-****168/0911-****230。****纪委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911-****130。
2.投标方报价为含税运费价格(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点,增值税税率为9%)。
3.投标过程中有下列行为者,投标报价无效。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缴纳****银行履约保函。
(2)发生相互约定串通报价现象。
(3)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
(4)未在大唐燃料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报价截止****公司报送 “投标单位应具备下列资质”所带“*”号项资质的投标单位。
(5)其它违反投标管理规定的情况。
4.在出现不可抗因素影响拉运时由双方协商处理。
八、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把煤运到目的地。
2.在煤炭运到指定地点后有现场查验车辆驾驶员所持票据及质量的权利。
3.煤炭托运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煤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
4.在接到提货通知后,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查验、接卸,并如实填写实收吨位及有关票据。
5.甲方有权对乙方汽车装车、运输全过程进行监督,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如发现有车辆掺杂使假、卖煤、换煤等行为,甲方有权利立即终止与乙方的煤炭运输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煤炭、运输及其他相关损失。
6.乙方组织的运输车辆应符合《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政府部门对道路交通安全、环保等方面的有关规定和各类临时性措施的要求,充分考虑由此造成的影响,并采取对应措施,确保按甲方要求完成拉运数量。
7.甲方除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运输费用外,不再承担其它任何费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刑事案件、财产损失、交警罚款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对于该合同范围外乙方发生的任何经济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发生第三方强行向甲方主张权利并造成收货方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甲方损失。
九、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运输费用的权利。
2.在甲方未能按期办理结算手续时,乙方有权终止运煤。
3.查不到收煤人或收煤人拒绝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乙方有权按照规定予以处理。
4.****煤矿及煤场有关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按相关规定处罚。
5.乙方有责任向****煤矿的矿发数量及运费结算方面的核对和服务。
6.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的计划量组织车辆运输,不能因天气变化、查超限制、油价上涨 、路况不好、人为阻挠等原因而停止或减少对甲方煤炭运输数量。
7.乙方对运输过程中出现的各种不安全事故负全部责任。
十、合同变更与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需变更或解除,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发生如下任何一种情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义务,经甲方书面通知后【3】日内仍未纠正的;
(2)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经甲方书面通知后【3】日内仍未履行的;
(3)乙方发生破产清算、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等情形的;
(4)本合同约定的其他甲方解除合同的情形。
发生如下任何一种情形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义务,经乙方书面通知后【3】日内仍未纠正的;
(2)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经乙方书面通知后【3】日内仍未履行的;
(3)甲方发生破产清算、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等情形的;
(4)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乙方解除合同的情形。
十一、违约责任
1.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加强沟通,因乙方原因未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运输煤炭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留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2.对发生丢煤换煤、掺杂使假或私下将煤卖给第三方的行为,罚没本车次运费,并对乙方予以本车次3倍煤价款处罚,处罚款项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从运费中扣除。
3.履约保证金:乙方中标后需在3个工作日之内,一次性交付的金额【20】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待乙方履行完全部合同义务后【180】日内且其提供的货物不存在争议的,由甲方无息返还给乙方。乙方未提供履约保证金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十二、不可抗力
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政府征用、没收等不可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的事件与因素)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买、卖双方对此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2.不可抗力发生后,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在【3】日内将情况通知另外一方,并有义务采取合理措施将损失降到最低,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停止或影响消除后【3】日内向另外一方提供相应书面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停止或影响消除后,对于本合同相关的约定事项是否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解除本合同,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合同签订
中标单位按****提供的经济合同文本的格式签订承运合同。
十四、付款方式
煤炭到厂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完成结算确认后7个工作日内,由乙方向甲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运输发票(税率9%),甲方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运输发票后4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已结算确认的款项。
十五、附则
本办法解释权属****。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执行单位:****
2. 联系人:李俊彦
3. 联系电话:0911-****168
六、备注
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