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医药提取、大健康产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2024年12月17日,我局拟对《****中医药提取、大健康产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自然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开发区****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558-****126****分局电话)
传真:0558-****086****分局传真)
地址:****开发区****开发区东办公楼2楼****开发区****分局
邮编:236800
项目名称:中医药提取、大健康产品生产项目
项目代码:****
建设地点:**高新区文苑路与酒城大道交叉口东南角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占地面积10.2亩,建筑面积13258.48平方米,主要建设综合车间、生产车间等,购置中药提取、饮片加工等相关生产设备,配套建设环保、消防等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年提取中医药500吨、年产中药饮片300吨。
主要环境影响:
1、废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
2、废气:中药饮片生产工序产生的粉尘、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
3、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噪声。
4、固废:生活垃圾、废弃原料、药渣、收集尘、废包装材料、污泥、废过滤膜。
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或措施:
1、废水: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雨污分流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营运期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6-2008)表2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废气:施工期按照《**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省住建厅建质〔2014〕28号)和《**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严格做到“六不开工”和“六个100%”,严防扬尘污染,确保施工区域TSP满足**省《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4811-2024)表1中的限值要求。运营期切实加强废气治理和环境管理。运营期中药饮片前处理生产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产臭区域采取加盖密闭、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减少恶臭气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4/310005-2021)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限值;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厂界监控浓度限值;NH3、H2S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新、扩、改建项目二级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10005-2021)表7中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施工期采取合理布局,科学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降噪作业方式,加强施工车辆管理,切实减轻噪声影响,厂界噪声须满足《****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要求。营运期选取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落实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维护,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施工期产生的渣土等建筑垃圾应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需要运输、处理的,****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路线和要求,清运到指定场所。营运期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妥善处理处置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弃原料、提取药渣、废包装材料、收集尘、污泥收集后外运综合利用;废过滤膜交由厂家回收。确保各类固废得到合理处置,不得产生二次污染。
公众参与情况:我局在受理本项目环评文件后,在我局网站上发布了受理公示,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开发区项目建设局备案表(项目代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