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地二期采暖管道保温
金地二期采暖管道保温
公告日期 2024-12-28
截止日期 2024-12-30
联系人 王圣晖
联系电话 138****9988
招标要求 工期
1.1.自双方签订合同生效第二天起,到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止,一定要确保工程按质、按量、按期完成,未经承包人同意中途不能任意停工或不正常施工,任意停工者视为终止合同,所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分包人负责,承包人有权另请施工单位施工,分包人不得干涉。
质量
1.1.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的5%元的违约金。
安全文明施工
1.1.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1.2.劳务分包人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于进场施工**行统一的施工安全培训,施工过程中每日召开晨会拍摄时长不小于五分钟的视频并形成纸质记录,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2.3.劳务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方案,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3.4.劳务分包人必须向施工现场内施工员工发放工程需要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
4.5.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5.6.劳务分包人应严格按照工程承包人制定的安全施工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并必须配置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具,若劳务分包人施工内容给自己员工或他人造成工伤或人身损害伤害的,除向当事人赔偿相应损失外,还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本工程造价5%的违约金。
资质
6.1.劳务分包人承诺提供的营业执照、劳务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其证明文件真实无误,若有不真实或造假情况,劳务分包人必须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由劳务分包人承担一切法律后果,且工程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须向工程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且工程承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管理人员
1.1.劳务分包人必须与在施工现场施工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及时支付员工劳动报酬:劳务分包人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每人次须向工程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且工程承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1.自双方签订合同生效第二天起,到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止,一定要确保工程按质、按量、按期完成,未经承包人同意中途不能任意停工或不正常施工,任意停工者视为终止合同,所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分包人负责,承包人有权另请施工单位施工,分包人不得干涉。
质量
1.1.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的5%元的违约金。
安全文明施工
1.1.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1.2.劳务分包人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于进场施工**行统一的施工安全培训,施工过程中每日召开晨会拍摄时长不小于五分钟的视频并形成纸质记录,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2.3.劳务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方案,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3.4.劳务分包人必须向施工现场内施工员工发放工程需要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
4.5.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5.6.劳务分包人应严格按照工程承包人制定的安全施工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并必须配置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具,若劳务分包人施工内容给自己员工或他人造成工伤或人身损害伤害的,除向当事人赔偿相应损失外,还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本工程造价5%的违约金。
资质
6.1.劳务分包人承诺提供的营业执照、劳务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其证明文件真实无误,若有不真实或造假情况,劳务分包人必须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由劳务分包人承担一切法律后果,且工程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须向工程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且工程承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管理人员
1.1.劳务分包人必须与在施工现场施工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及时支付员工劳动报酬:劳务分包人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每人次须向工程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且工程承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其他说明 1、结算方式为固定单价,固定单价系均包含税金、各种保险、取费等全部费用的综合单价,劳务分包人不得再以任 何理由向工程承包人索要其他费用。合同明细中合同数量为暂估,实际工程量以根据约定计算规则得出的结算数量为准。 合同单价为完成所列全部施工内容、严格执行强制管理规定及相关要求之后的价格。
2、对劳务分包人未经工程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计量。
3、工程承包人按月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月进度结算工程量截止到每月15日。
4、如在劳务分包人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工程承包人应通知劳务分包人终止本合同。劳务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工程承包人应支付劳务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
5、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6、合同解除后,劳务分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
7、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8、分包工程质量保修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两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两个采暖期、供冷期,其他安装项目为两年,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分包人应在接到承包人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发生紧急抢修事故,分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现场抢修。分包人未在上述约定时间内到达现场保修的,承包人可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相应费用从由分包人承担。
9、分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无正当理由擅自退场,承包人有权不支付剩余工程款,同时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伍万元人民币,并赔偿由此给承包人带来的经济损失。
2、对劳务分包人未经工程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计量。
3、工程承包人按月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月进度结算工程量截止到每月15日。
4、如在劳务分包人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工程承包人应通知劳务分包人终止本合同。劳务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工程承包人应支付劳务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
5、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6、合同解除后,劳务分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
7、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8、分包工程质量保修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两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两个采暖期、供冷期,其他安装项目为两年,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分包人应在接到承包人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发生紧急抢修事故,分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现场抢修。分包人未在上述约定时间内到达现场保修的,承包人可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相应费用从由分包人承担。
9、分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无正当理由擅自退场,承包人有权不支付剩余工程款,同时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伍万元人民币,并赔偿由此给承包人带来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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