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申报企业:
根据《****保障局关于调整完善药品阳光采购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医保〔2023〕36号)、《****保障局关于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产品挂网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医保〔2019〕57号)和《****保障局关于做好中药配方颗粒医保管理的通知》(闽医保〔2022〕31号)、《****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医疗器械(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结果全省共享工作的通知》(闽医保办〔2018〕47号)要求,为进一步完善药品及医用耗材产品价格治理工作,现对全部已挂网药品及医用耗材产品的最新省级挂网价开展联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产品范围
所有于**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和采购交易子系统挂网的药品及医用耗材产品,含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
二、联动方式
请相关申报企业登录对应的模块,对挂网药品及医用耗材产品最新的省级挂网价进行价格澄清及联动操作。挂网药品及医用耗材产品应联动最新的**省级挂网价(不含带量采购价格),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应联动最新的**现行有效最低省级挂网价和其他地市级(含联盟)及以上集中采购(含带量采购)价格。
1.药品价格联动操作路径:
登录招采子系统→进入“药品招标管理”项目→点击左侧菜单栏中“价格确认”菜单→进行确认。
2.医用耗材价格联动操作路径:
登录招采子系统→进入“耗材招标管理”项目→点击左侧菜单栏中“价格存疑澄清”菜单→进行澄清。
三、联动时间
各有关企业应于2024年12月30日17点前完成澄清及联动操作。
四、有关要求
本次更新产生的责任企业自行承担,请各企业务必高度重视更新价格信息的准确性,如未按要求和规定时限如实主动更新**省级最低挂网价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方式:0591-****9375
QQ群:****08041(药品)、****60440(医用耗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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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