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第四再生水厂第二干管工程(一期)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委员会****水厂第二干管工程(一期)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4-07-19
索引号:
****72052/2024-44496
成文日期:
2024-07-19
生效时间:
2024-07-19
发布日期:
2024-07-19
发布机构:
****委员会
文 号:
成发改政务审批〔2024〕42号
****: 你公司《关于审批〈****水厂第二干管工程(一期)项目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成环境〔2024〕104号)及相关审批要件收悉。****政府****中心评审(成评审项目〔2024〕13号),****政府《研究污水治理攻坚项目有关工作专题会议纪要》(成府阅〔2022〕98号)和《****政府投资实施的排水设施建设项目专题会议纪要》(成府阅〔2024〕35号)精神,原则同****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水厂第二干管工程(一期)项目项目建议书(修订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水厂第二干管工程(一期)项目。 项目代码:****。 二、项目业主 ****。 三、项目地址 **市**区杉板桥南三路。 四、项目用地 本项目不涉及新增用地,不占用耕地及基本农田。 五、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 **污水干管d2000钢筋混凝土管362米,DN2600钢套管35米,及配套工程。 六、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经评审投资匡算为1394.74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绕城内污水治理专项行动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按5:5比例分摊,区级资金由“5+1”区域均摊。 七、下阶段需要深化落实的工作 ****政府****中心评审建议,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根据本批复文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中心评审后报我委审批。 八、批复有效期:3年。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未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九、本批复文件印发后如确需调整建设内容的,请项目业主及时以书面形式报我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调整手续。 附件:****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事项审批表 ****委员会 2024年7月19日 |
126********40971264成发改政务审批〔2024〕42号—附件.doc
126********23833600成发改政务审批〔2024〕42号—****委员会****水厂第二干管工程(一期)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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