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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审批岷江(金马河)**区槽濠段防洪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成新环投〔2024〕6号)已收悉。****政府****中心《关于〈岷江(金马河)**区槽濠段防洪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评审报告》(成评审项目〔2024〕49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岷江(金马河)**区槽濠段防洪治理工程。 二、项目代码 ****。 三、项目单位 ****。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工程**堤防约880米,整治堤防约1660米,平整河道约700米,**固床埂约354米。 五、项目建设地点 **区花源街道、**镇。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6939.13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4936.96万元,施工临时工程费498.95万元,独立费用574.20万元,基本预备费601.01万元,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137.55万元,环境保护投资54.48万元,水土保护投资135.98万元 资金来源:申请中央资金和**区财政资金。 七、项目占用耕地评价 本项目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项目用地面积约557亩,其中占耕地约10.47亩,拟申请将占用耕地纳入**区2024年耕地占补平衡方案。 八、项目建设工期 自开工之日起8个月。 九、项目招标工作 请按招标审批的有关事项,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 十、批复文件有效期:3年。 请接此批复后,依法办理环境保护、节能评估、城市建设、**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并按照批复要求抓紧开展下步前期工作,待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依据审定的初步设计报告委托有资质的机构编制项目投资概算,****评审中心评审后报我委审批。本批复文件印发后如确需调整建设地点、规模内容等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调整手续。 附件:****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事项审批表 ****委员会 2024年9月2日 |
128********98971136成发改政务审批〔2024〕51号—附件.doc
128********12702208成发改政务审批〔2024〕51号—****委员会关于《岷江(金马河)**区槽濠段防洪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