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标段9、标段10、标段11第一次采购因截止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不足3家,采购失败,本次对以上标段重新采购,项目名****公司****公司2025-2026年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低压施工项目(第二次)(招标编号:****),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1招标范围:拟采购充电桩低压引入及电桩安装服务(不含箱变) ,主要包括7KW交流慢充桩、120KW直流快充桩和200KW以上群充桩的安装服务,安装设备包括自建自营采购的充电桩和第三方**商合建共营项目提供的直流快充电桩(含低压引电电缆及辅材,不含箱变)、防雷地网和充电桩平台施工。
1.2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1.3本次招标项目规模、计划工期、质量标准要求、技术标准要求具体如下:
(1)项目规模:本项目总预算为1552.27万元(含税),1406万元(不含税),其中施工费占比65%,乙供材料费35%。
(2)计划工期:以实际订单要求为准。
(3)质量要求: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要求并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4)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中标人负责施工进场协调,因协调不成导致的工期延误、项目停滞由中标人承担损失,且招标人不予结算。
1.4本项目共划分为11个标段,每个地市一个标段,投标人可选择对一个或多个标段分别投标,一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3个标段(包括第一次采购成功的标段1-标段8)。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 | 地市 | 实施区域 | 不含税预算金额(万元) | 含税预算金额(万元) | 备注 |
1 | ** | 全市 | 236 | 260.54 | 第一次采购成功,不纳入本次采购 |
2 | ** | 全市 | 236 | 260.54 | |
3 | ** | 全市 | 118 | 130.28 | |
4 | ** | 全市 | 118 | 130.28 | |
5 | ** | 全市 | 130 | 143.53 | |
6 | ** | 全市 | 130 | 143.53 | |
7 | ** | 全市 | 130 | 143.53 | |
8 | ** | 全市 | 83 | 91.64 | |
9 | ** | 全市 | 71 | 78.38 | / |
10 | ** | 全市 | 83 | 91.64 | / |
11 | ** | 全市 | 71 | / | |
合计 | 1406 | 1552.27 | / |
1.5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00%,报价折扣超过最高限价的,否则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2.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2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2.2.1、2.2.2、2.2.3资质要求:
2.2.1具备以下电力资质之一:
2.2.1.1具备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
2.2.1.2具备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2.1.3具备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2.1.4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监管机构或国家能源监管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装、修、试均须达到)。
2.2.2具备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2.3具备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相关规定,如提供新证书的,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自行确认以上资质要求。
2.3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1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人,提供证书扫描件及 2024年8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在投标****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如投标人参与多个标段,A证人员可复用,B证及C证人员不可复用,如有重复则只计取标段号靠前的标段。)
2.4 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1月1日至今签订的同类项目业绩且累计含税金额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同类项目业绩是指以下一种或多种:①新能源汽车充电场站(桩)施工或维护;②新能源汽车换电场站(桩)施工或维护;③外市电低压施工或维护。
(1)若提供的是单项合同,则仅需提供合同关键页,以单项合同签订金额为准。
(2)若提供的是框架合同,①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有具体金额,以框架合同签订的金额为准;②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无具体金额,需提供相应订单或结算依据,若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依据的则以结算依据为准。
备注:①单项合同与框架合同的时间均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
②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名称、合同标的页、签署日期页、合同金额页等。
2.5 要求投标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应承诺函。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 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的认定标准如下: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注:投标人对本单位****公司注册电话、公司注册邮箱、公司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存在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请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
2.8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2021年10月1日起)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在最近五年(2019年10月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2019年10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公司列为**/****公司 “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公司或****列入同类服务供应商黑名单的。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om/)完成招标文件费用的支付,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28日18时00分至2025年1月3日18时00分(**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3 注册与CA证书申领(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已在本平台注册过并办理CA证书的,可直接进入项目申领,未注册的供应商操作如下:
(1)申请供应商注册,请进入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首页,点击“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审批完成后才能进行项目申领;
(2)首次使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电子投标的投标人须获取CA证书,访问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在左侧菜单 “CA申请”模块,点击新增按钮进行操作。CA申请的具体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首次使用平台进行电子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为了避免影响正常投标,请投标人至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及时办理CA证书。手机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三个月或者500元人民币/年,售后不退。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投标人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标证通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3)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005950(周一至周五8:30-17:00);
项目操作(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完成平台注册后,潜在投标人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进行项目申领。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点击“查看/操作”,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点击页面上“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点击“线下支付”。
4.3.1获取招标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在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操作手册。
针对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等网上操作相关技术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联系电话:****005950。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中的文件。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联系方式”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4.3.2文件费用支付(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的操作后,投标人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om/)完成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费用的支付。
(1)注册:已在本平台注册过的,可直接进行第(2)项操作;未注册的请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
(2)购买: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支付方式(三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
(3)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4)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600元人民币(通过诚E招缴纳,请勿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支付费用),售后不退。
(5)免责声明: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om/)为本项目平台支付的唯一渠道,除此以外,****不在其他平台上发布支付购买文件的信息,其他平台的支付均属无效。
(6)关于招标文件费发票获取,我公司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支付完成后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om/)(采购-财务管理-钱包管理-发票管理-发票下载)下载即可;电汇方式支付的招标文件费发票,在系统上传凭证后,招标文件费管理员审核通过之后即可下载。****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可作为报销的有效凭证。电子发票生成后,我公司不再开具纸质发票。
4.3.3招标文件获取(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招标文件费用支付后,请在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获取招标文件。“采购文件领取”模块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点击“查看/操作”,下载招标文件。注册申领和获取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在“操作手册”界面下载。
4.4 注意事项:
(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内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招标文件费用支付的,请及时登陆“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如无法获取的,请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联系。
(2)招标文件以“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获取下载的为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0日9时00分】。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投标文件递交”按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1) 当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异常时,投标人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4) 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 ****银行保函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如有):****银行保函的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则应在5.1条款载明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银行保函纸质原件递交至**省**市红谷滩区红谷中大道1568****中心19楼1912,收件人:郭钦钦。
5.4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进行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cn/)、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www.****.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行政监督部门
****管理局。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红谷滩区红谷南大道世茂**4-7
联 系 人:郑经理
电 话:189****8106
异议接收邮箱:****@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红谷滩区红谷中大道1568****中心19楼1912
项目负责人:郭钦钦、赵志华、熊艳琪、刘辉、冯林明、吴**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郭钦钦135****1481、赵志华150****5983
电子邮件:****@163.com
开户账号:****
开户银行:****花园支行
账 号:311********72429040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