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类型:挂牌-公告 | 所属行业:废油 |
所在区域:**-** | 价格:报价/竞价 |
拍卖时间:2025-01-06 | 发布时间:2024-12-28 |
**市罚没成品油(柴油)一批(约8.15吨)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2024-12-09 |
2024-12-27 |
项目咨询请联系 陈女士|联系电话:0579-****0138 |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交易所有限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名称 | **市罚没成品油(柴油)一批(约8.15吨) | ||
资产来源 | 其他 |
其他 | 罚没成品油(0号柴油)一批,具体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 | ||
其他披露内容 | 一、标的情况说明: 1、本次转让标的为罚没物资,所有处置程序合规、合法。竞买人在竞买前必须仔细查勘标的物现状,一切以现场实际为准。 2、竞价成交后,由受让方自行负责提货相关事宜,提货现场须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不得擅自提货,提货过程中所涉及的费用及安全问题由受让方自行负责。提货后运输过程中,受让方必须由持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运输方完成运输,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一切问题、安全事故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和承担后果。 二、竞买人应付保证金及处理方式: 竞买人根据竞买要求,向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15000元。若竞买人未竞得标的且无违规行为的,交易所在竞价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上述保证金(不计息);若受让方未履行标的交易中约定的义务,或在****交易所制定的规则,保证金不予返还。若竞买人成功竞得标的并按约定支付成交款项及佣金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提货保证金,提货过程中当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价款的,受让方必须及时补足保证金后方可提货。 三、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 受让方必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等其他费用,交易服务费按成交价的2.31%计算,逾期不付清上述成交款项的,视同违约,已付款项(含提货保证金)不予返还,同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成交标的的交付: 竞价成交后,标的受让方于接到委托人发出的提货通知三日内持《竞价成交确认书》前往标的所在地办理标的交付手续并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提货工作,逾期未办理标的交付手续的,每延迟一天按成交总价的千分之三收取保管费,保管费从提货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在提取标的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安全事项及法律责任均自行承担。 五、款项结算完成后,****机关可开具财政非税统一票据。 六、项目标的提取时,需支付收储费用,费用标准****行业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规定:2元/吨/天执行(预估5000元,具体以实际成交提货日现场核算为准)。 七、该项目评估费共计1500元,由受让方承担。项目成交后由受让方****指定账户(账户名称:**金****事务所(普通合伙),开户行:****银行****营业部,账号:120********00196945)。 八、标的看样地点:**市白龙桥镇古方村古方油库;看样联系人:方先生135****5935;看样时间为2024年12月11日14::0-16:00,看样请提前电话联系。 九、本次标的以现状为准,交易所不能保证其品质,交易所对标的所作的介绍与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标的的任何担保。如竞买人对标的情况有疑问,须在竞买前予以确认,当日参加竞买,即表明竞买人已完全了解情况,****交易所的一切竞价规则,认可本合同的各项条款的约定,并愿承担一切责任。 |
转让方名称 | **** | ||
注册地 | **省**市婺**八一北街436号 | ||
证件类型 |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097818E |
交易条件 | 计价方式 | 总价 | |
转让底价(万元) | 4.9585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15000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开发区支行,账号:120********00319644),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提货保证金,待提货完成经委托方确认无异议后全额退回提货保证金(不计息)。 二、受让方需对本项目标的流向登记备查。 | ||
展示时间 | 2024年12月11日下午14:00-16:00 | ||
展示地点 | **市白龙桥镇古方村古方油库 | ||
联系人姓名 | 方先生 | ||
联系人电话 | 135****5935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具备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并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执行标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成品油批发经营并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1.50 |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线上;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
项目附件 | 公示附件 |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 实地勘察证明.docx 、 特别事项约定.docx 、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 |
材料附件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陈女士 | 电话 | 0579-****0138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省**市婺**八一南街387号三楼 | 网址 | ||
转让方 | 联系人 | 方晨龙 | 电话 | 135****5935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网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