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湿器、LED灯饰、电子摆件、中纤板工艺品、塑料工艺品生产项目(第一阶段验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现将加湿器、LED灯饰、电子摆件、中纤板工艺品、塑料工艺品生产项目(第一阶段验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加湿器、LED灯饰、电子摆件、中纤板工艺品、塑料工艺品生产项目(第一阶段验收)
建设地点:**省**市**区河市镇坛顶村**158-17号
建设单位:****
联系人:许总
联系方式:****@qq.com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8日起至2025年1月26日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司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应问题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回复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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