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政府办公用房空调维保 |
标题 政府办公用房空调维保补充通知 内容
至各潜在供应商:
原“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同包01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单位负责人证明或授权书:(1)供应商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的,须提供单位负责人对供应商代表的授权书原件及单位负责人、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还需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供应商为供应商代表****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2)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的只需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应提供上一年度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或谈判担保函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复印件,谈判当月成立或享受税收减免政策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谈判当月成立或享受社保减免政策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6、信用承诺制要求:本项目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即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供应商应具备消防维保资质2星及以上。 8、信用记录要求:(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信用**”网站(credit.****.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①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4)、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审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9、联合体要求: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10、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修改为“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同包01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单位负责人证明或授权书:(1)供应商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的,须提供单位负责人对供应商代表的授权书原件及单位负责人、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还需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供应商为供应商代表****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2)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的只需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应提供上一年度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或谈判担保函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复印件,谈判当月成立或享受税收减免政策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谈判当月成立或享受社保减免政策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6、信用承诺制要求:本项目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即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供应商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8、信用记录要求:(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信用**”网站(credit.****.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①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4)、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审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9、联合体要求: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10、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其余不变,特此通知。
附件
采购人: | **** | 采购代理机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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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梁先生 | 联系人: | 周小姐 |
联系电话: | 153****0980 | 联系电话: | 0592-****2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