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规模:本项目位于**省**市**县黄河大道与中兴路交叉口西南,本项目将建成集医疗、教学、培训、科研、预防、康复****医疗中心、****医院,一期工程总建筑面积246400 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78400 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68000 平方米。
范围: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排烟夹层材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供应商(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
3.2投标截****商行****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投标****集团下属各单位禁止**单位名单内。
3.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选择性报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公司基本账户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形式支付,备注内容:**项目排烟夹层材料标书费,支付购买文件的费用后,投标人****银行电子红章)扫描件、联系人、联系电话发至招标人单位联系人邮箱****@ngecc.com。招标人****银行电子红章)扫描件后,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内。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12月28日至2025年1月3日18时前。
4.3 汇款账户信息:
户名:****;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商鼎路支行;
银行帐号: 4111 6199 9011 0024 33029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5年 1月10日14时30分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时间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项目总包部一楼会议室。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联 系 人:卜先生
电 话:131****8887
电子邮件:****@ngec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