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定车辆拆解企业的公告
近期我关需对18辆涉案车辆进行拆解处置,为确保涉案车辆拆解工作安全、规范、环保,现拟在**市内公开选定一家具备相关资质的企业负责该辆车辆的拆解回收处置。具体事项如下:
一、待拆解车辆情况
待拆解车辆18辆(详见附件)。车辆具体情况以现状为准,停放于**岭北****批发中心有限公司仓库。
二、车辆拆解企业资质要求
(一)**市内注册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的企业;
(二)具备拆解车辆所需符合条件的场所。
三、车辆拆解要求
(一)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车辆进行拆解回收处理
(二)确保车辆拆解符合规范、环保、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等要求,必须做好相关报备手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三)拆解企业需对拆解过程进行拍照或摄像,我关将视情况进行现场监督;
(四)拆解过程由我关随时抽查监督,经我关验收同意后,方能对残料进行处理。
(五)待拆解车辆在签订拆解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与我关办理出库交付手续,在****岭北****批发中心有限公司仓库就地交付,交付之日起的所有费用和安全事项均由拆解企业负责。
四、企业选定程序
(一)书面报价。
有意向参与的企业,请于2025年1月3日前(以送达时间为准)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复印件)、场地使用证明文件(复印件),经办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送达或邮寄至我关、汽车拆解残值报价单(报价为车辆处置后的净残值,车辆处置过程中的拖车、人工等所有费用均由企业负责)。所有资料均需盖企业公章,用文件袋完整密封。需现场看样的,可与我关联系,我关将在2024年12月31日组织看样。
联系地址: **市人民大道中54号****,联系电话:0759-****905;0759-****819。
(二)签订拆解协议。
经我关审核确认,符合要求且报价最高(须不低于我关设定的保留价)的企业为中选处置企业。由我关经按程序与选定的企业签订拆解处置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
五、其他事项。
****对此公告内容具有解释权,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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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