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省******开发区**东路17号,项目占地约为35540.17m2,项目所有建筑由****开发区管委会下属国有企业建成后,本项目租赁使用;本项目购置和搬迁油压机、冲床、激光切割机、NC 加工机床、焊枪等设备,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年加工生产汽车模具 3 万套、汽车零部件 500 万件。
本项目租赁现有厂房不存在基建工程,仅只需设备的安装调试,于2024年2月购买、搬迁并安装设备,2024年7月竣工后开始调试。本次对“年产3万套汽车模具及500万件汽车零部件项目”的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进行整体验收。
****根据******公司于2024年9月3日~2024年9月5日的检测报告,总结得出结论如下:
在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大气污染物颗粒物两日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最大浓度值分别为0.351mg/m3、0.348mg/m3,厂界大气污染物非甲烷总烃两日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最大浓度值分别为1.10mg/m3、1.54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内生产车间门窗处大气污染物非甲烷总烃两日的无组织排放监控点一次值的最大浓度值均小于20mg/m3,6次小时均值均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特别排放限值。
在验收监测期间,Z1厂界东、Z2厂界南、Z3厂界西、Z4厂界北4个监测点位第一天昼间厂界噪声监测结果为60~61dB(A),第一天夜间厂界噪声监测结果为51~53dB(A);第二天昼间厂界噪声监测结果为61~62dB(A),第二天夜间厂界噪声监测结果为50~54dB(A)。本项目Z1厂界东、Z2厂界南、Z3厂界西、Z4厂界北4个监测点两日厂界噪声的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在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总排口中pH两日监测结果为7.8~7.9(无量纲),COD两日的日均值分别为231mg/L、242mg/L,BOD5两日的日均值分别为58.6mg/L、61.0mg/L,氨氮两日的日均值分别为13.2mg/L、21.0mg/L,SS两日的日均值分别为70mg/L、73mg/L,石油类两日的日均值分别为0.44mg/L、0.53mg/L,动植物油两日的日均值分别为0.26mg/L、0.23mg/L。综上,废水总排口出水水质****处理厂接管标准接管要求。
4、固废管理检查
汽车模具生产工序:废边角料及金属屑收集后交由具备一般工业固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定期回收综合利用;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相关要求,本项目含废切削液废边角料及金属屑“利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含废切削液废边角料及经过滤除油达到静置无滴漏后危废间暂存,定期外售用于金属冶炼;废切削液属于危险固废,委托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切削液废桶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汽车零部件生产工序:废边角料及金属屑全部为不含油废边角料及金属屑,该部分废边角料收集后交由具备一般工业固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定期回收综合利用。废模具主要为铸件、45#型钢材料,收集后交由具备一般工业固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定期回收综合利用;膨胀胶和密封胶废桶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木条废包装物收集后交由具备一般工业固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定期回收综合利用。
机修、废气处理系统、员工办公生活等工序 :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润滑及液压油废桶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收集烟(粉)尘颗粒物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交由具备一般工业固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定期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卫生填埋或焚烧处理。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区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