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 山西东桉煤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
****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
****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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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 |
**华润****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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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99848.6万元(人民币) |
20工作日 |
2024-12-30 |
网络竞价 |
1、本项目转让底价为人民币99848.60万元,其中,转让方持有标的企业100%股权的转让底价为人民币59041.40万元;转让方持有标的企业40807.20万元债权的转让底价为40807.20万元;如本项目溢价成交,成交价格较转让底价的增值部分为股权部分的溢价。 2、受让本交易标的的同时,须一并受让******公司70%股权及相关债权+30%托管股权所享有的相关权益。若产生溢价,溢价部分按各项目股权部分转让底价占两个项目股权部分转让底价总和的比例分配。 3、****煤矿为**整合矿井,目前为停产状态。未来是否能持续经营受国家和**省的产业政策影响。 ****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县规划方案,******公司(以下简称“军山煤矿”)与****公司(以下简称:“东桉煤矿”)、******公司三矿兼并重组整合为11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投资转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逾期支付或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概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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