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高烘页岩矿露天开采建设工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793-****065
地 址 :****中心**街西侧
电子邮件 :****@163.com
项目名称 | ****高烘页岩矿露天开采建设工程项目 |
建设地点 | **市**县岩瑞镇高烘村 |
建设单位 | **** |
环评机构 | **市****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高烘页岩矿露天开采建设工程项目位于**市**县岩瑞镇高烘村,属**项目。高烘**水泥配料用页岩矿**划定面积0.2170km2,设计开采范围47个拐点圈定,开采标高为+205m至+120m,开采矿种为水泥配料用页岩矿,开采方式为从上至下多台阶式露天开采。根据**储量报告,**设计可采**储量1582.76万吨,设计开采规模50万吨/a,回采率95%,矿山服务年限30年。 项目产品方案为:年开采水泥配料用页岩矿50万吨。项目矿山开采工艺为:表土剥离、钻孔、爆破、二次破碎、装载、运输。 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53.66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表土剥离、钻孔、爆破、破碎、装卸等过程扬尘进行洒水降尘。运输扬尘采取车辆冲洗、加盖篷布、地面洒水等措施处理;排土场堆存粉尘采取洒水降尘、防尘网覆盖处理。 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的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绿化,不外排。项目车辆清洗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淋溶水经截排水沟收集至沉淀池沉淀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后用作降尘、洗车用水,余量外排至周边水系,最终汇入信江。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生产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约80~95dB。通过选用低强度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震等综合治理措施,以及加强厂区内绿化,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管理;产生的一般固废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管理;生活垃圾交由城市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在严格按照固体废物管理管理法,确保固体废物在中转、运输和综合利用的过程中不造成二次污染的情况下,加强生产管理。 5、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控制并削减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 6、项目周边控制规划要求。 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周边50m。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性建筑物。 |
公众参与 情况 | 项目在审批**行了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