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类型:拍卖-公告 | 所属行业:锅炉设备,化工设备 |
所在区域:**-** | 价格:报价/竞价 |
拍卖时间:2025-01-14 | 发布时间:2024-12-30 |
本院定于2025年1月14日10:00至2025年1月15日10:00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http://sf.****.com/0772/08 户名:****)对被执行人柳****公司所有的位于**县**镇四塘工业集中区锅炉及辅助设备及1500万大卡锅炉供热系统进行网络公开拍卖。
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机械设备名称: | 锅炉及辅助设备及1500万大卡锅炉供热系统 |
权利人: | 柳****公司 |
数量: | 1 |
规格: | 套 |
生产厂家: | **** |
启用日期: | 2016年5月1日 |
外观: | 设备有生锈痕迹,有蒙尘,设备整体状况一般 |
特别提示:该机械设备权利人为柳****公司,现存放于**县**镇四塘工业区,未在生产使用处于闲置状态,设备存放环境一般,无维护保养。以上信息仅供竞买人参考,上述物品以实际交付为准,介意者慎拍。拍卖成交以后涉及其他纠纷的由买受人自行处理,法院概不负责,****法院工作进度为准,完成后主动联系买受人。 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拆卸、搬迁、运输拍卖标的物或与场地方相关主体签署合同,买受人拆卸、搬迁、运输拍卖标的物或与场地方相关主体签署合同须遵守场地方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拍卖标的物拆卸、搬迁、运输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特别提醒:上述拍卖标的物的直接占有人、使用人应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停止占有或使用,逾期不履行的,本院将强制依法执行,届时产生的费用将由相关妨碍执行人承担,并视妨碍情况,对相关妨碍人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机关。 |
二、起拍价:****310元,保证金:98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
三、竞价时间。
拍卖竞价时间:2025年1月14日10:00至2025年1月15日10:00止(延时的除外)。
四、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五、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淘宝网账户,未有淘宝网账户者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竞买并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五日内向****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拍品展示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的工作日(早上08:30-12:00下午14:30-17:30)接受咨询,****法院工作人员微信号191****4411,法院统一安排前往看样。
七、买受人除支付成交价款外,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定的规定,在办理产权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一切税费暂由买受人先行垫付,****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后,****法院提交相关税费缴纳材料及凭证。逾期法院将不负责处理税费缴纳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尚欠物业费、水费、电费由买受人自行处理(该标的物所欠物业费,水电费等相关费用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核实了解)。
八、拍卖财产已知瑕疵: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九、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保证金额请参考第二条),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5****法院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支行
户 名:(2024)桂0222执恢80号
子账户账号:264********4437453-114522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
十一、是否可以适用“拍卖按揭贷款”:否
十二、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成交****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均按照法律法规**策规定双方各自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关。
十三、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优先购买权人应在拍卖日前五个工作日内至本院执行局办理行使网上拍卖优先购买权的相关手续。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
联系人:韦法官
法院咨询电话:0772-****608
法院联系地址:****市**县**镇**新区枫林路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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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