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12-27 14:55:13
公告详情:
一、项目介绍及要求: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校区增加种植蟛蜞菊及一期更换枯萎树木工程。
3、项目概况:
******校区增加种植蟛蜞菊及一期更换枯萎树木工程(具体详见清单)。
4、项目质量要求:合格。
5、项目按合理最低价评审法确定中标人。
二、参与人资格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并采用资格预审制,各参与人提供以下相关证明资料(扫描件)。如采购人或采购单位在接受报名后,发现参与人有不符合资格标准要求的情况,则采购人和采购单位有权随时终止与该参与人的询价工作。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业绩要求:参与人具有2020年-2024年不少于2个园林绿化施工的业绩或总包项目业绩(含园林工程)。
3、参与人须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金的良好记录,能满足项目正常施工运转。
4、参与人在本项目报名之日起的三年内,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机关以下种类行政处罚的: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2)未处于或未曾经处于“失信被执行人”状态的;3)未处于或未曾经处于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状态的。参与人需对以上情况提供“信用中国”征信报告。
三、资格预审、报名及提交报价文件:
1、资格预审:请参与人提供营业执照、2020年-2024年不少于2个园林绿化施工的业绩或总包项目业绩(含园林工程)、“信用中国”征信报告、联系人名称及联系方式(pdf形式提交)等发送给采购人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根据本项目联系人指引,****集团SRM采购平台。
联系人:卢先生;联系电话:133****6341 ;联系时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
2、报名资料提交时间:2024年12月27日-2024年12月29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6:30)。
3、提交报价响应文件时间:2024年12月30日14:00前递交报价响应文件,2024年12月30日14:30进行开标(或按甲方实际通知为准),超时递交文件按投标无效处理。
4、参加本项目的参与人如对邀标文件内容提出质疑的,请在报名截止之日前将问题以书面形式(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公章)提交,采购人不对超时提交及未加盖公章的质疑文件进行回复。
****采购部门):冯先生,电话:135****2997
****集团后勤部项目负责人):黄老师,电话:020****3839
四、开标地址:
1、报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市**区钟落潭镇九佛西路280号慎思苑5****办公室。
2、卢先生;联系电话:133****3641。
五、参加本项目的参与人如对采购过程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公章),并附有相关的证据材料,****集团内控部。投诉受理部门:中教集团内控部,投诉电话: 0791-****6510 /0791-****2608。
六、参与人须知:
1、本项目所有分项均以人民币报价;
2、项目实施地为******校区指定地点。
3、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4、报价响应文件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须由参与人填写并加盖公章;
5、报价响应文件用不退色墨水书写或打印,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参与人自负;
6、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响应文件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两份,且放在同一文件袋里独立封装;报价响应文件必须用线装或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装订成册;响应文件封面应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7、参与人未按照上述要求对报价响应文件进行封装、密封处理(文件袋有损坏的)的,则被作废标处理,参与人不得有异议。
8、一个参与人只能提交一个报价响应文件。但如果参与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公司;
****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公司。
七、确定成交参与人标准及原则:
1、本项目为自有资金而非财政性资金采购,采购人按企业内部规定的标准进行评定 ,本项目按合理最低价评审法进行评审。
2、参与人服务质量、所用设备、材料均需符合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及甲方要求,经过磋商所报价格为合理价格的参与人为成交参与人。
3、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的保证。
八、付款方式:
1.预付款:不设预付款。
2.进度款:合同暂定总价的10%。合同签订后且已进场施工并完成开工令要求前期准备工作及必须完成的事项,甲方收到已批复的请款资料和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3.进度款:合同暂定总价的30%。乙方完成整体工程量的50%,且甲方收到已批复的请款资料和乙方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4.完工款:合同暂定总价的40%。工程完工且经甲方初验合格后,且甲方收到已批复的请款资料和乙方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5.验收结算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出结算书面申请及(需提供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审核完成并收到乙方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7%。
6.质保金:工程结算总价的3%。质保期满24个月且经甲方复检合格并收到乙方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相关附件:
招标清单--******校区增加种植蟛蜞菊及一期更换枯萎树木工程.xlsx | 14.08KB | .xlsx | 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