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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嘉土告开字[2024]25号
****政府批准,****、****决定通过**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挂牌出让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编号 | 界址(空间范围) | 土地 面积 (m2) | 用途 | 规划指标 | 出让 年限 | 投资强度 | 挂牌起始价(元/M2)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
经开2024-29 号 | 城南街道,**施安桥路,南至盛安路,西至海拉灯具用地界,北至手拉手纳米用地界。 | 12348.49 | 工业用地 | 1.0-3.0 | 不大于60% | 50年 | 不低于300万元/亩 | 564 | 69 |
备注:1、按“标准地”挂牌出让,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办事处签订《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2、其他指标要求:(1)年亩均税收≥35万元/亩;(2)单位能耗增加值≥4.2万元/吨标煤;(3)单位排放增加值≥5235.2万元/吨;(4)研发经费支出与营业收入之比≥2.01%。 |
二、竞买资格和要求: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但被列入**省公共信用黑名单的(含**市本级土地市场黑名单)、拖欠土地出让金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只可单独申请。竞得人竞得地块后须从事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申请人报名前需****开发区经济发展部产业准入评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20日内,****开发区经济发展部申请产业准入意见。审查准入后,在报名****开发区经济发展部的审查意见上传至**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四、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6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出让价款(缴款截止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总局****开发区税务局征收,具体征收****总局****开发区税务局。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com/)进行,挂牌时间为:2025年1月19日10:00至2025年2月8日10:00。
挂牌报名时间:2024年1月19日10:00至2025年2月7日16:00。
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2025年2月7日16:00。
挂牌报价时间:2025年1月19日10:00至2025年2月8日10:00。
以上时间均以**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银行信息系统到账时间为准。境内划入的人民币帐户按照**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自动生成的保证金子帐户进行缴纳。
六、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详见须知),登录**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七、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登录**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八、现场咨询联系方式:
1、****,地址:****广场路350号
咨询电话及联系人:0573-****2026 朱女士
2、********分局,地址:**市展望路1号经投大厦B幢408室
咨询电话及联系人:0573-****5637 郭女士、陆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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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