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典****公司年产1万吨水性环保涂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 12月24日-2024年12月30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典****公司 | **典****公司年产1万吨水性环保涂料建设项目 | **市**市曲梁镇东岗村 | **聚力****公司 | **典****公司位于**市**市曲梁镇东岗村,项目使用原有工业用地3350平方米,建设年产1万吨水性环保涂料生产线。主要设备:搅拌罐、分散机、砂磨机、灌装机等,生产工艺:原料外购(水性乳液、水性溶剂、重钙、轻钙、助剂、钛白粉、水性色浆(浸泡-研磨-调色)、水等)-计量搅拌-过滤分装-成品。 | 1、废水。项目设备清洗废水经分类收集后用于同色系水性漆生产工序;地面清洗废水经1套“活性炭吸附脱色设施”进行脱色后回用于生产;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和生活废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吸粪车抽吸综合利用不外排。 2、废气。项目色浆制作、计量搅拌、过滤分装工段产生的废气、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废气分别采用集气管道/集气罩收集后经“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油烟排气筒引至楼顶排放。 3、噪声。项目拟对各产噪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建筑隔声、风机加装消声器等降噪措施,本项目建成后厂界四周噪声预测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要求。 4、固废。废包装材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暂存于固废暂存间,废滤渣回用于生产;废催化剂定期交由厂家回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抹布、废机油和废油桶分别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0371—****5620
通讯地址:**市西大街街道445号;市区内乘坐2****服务中心站(东厅一楼建设项目受理区 综合受理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