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等有关规定,现对****印铁和包装容器金属盖生产、销售项目第二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验收单位:****
二、验收地点:江****经济开发区赐富路35号
三、验收项目概况:
****(以下称“贤和金属”或“企业”)成立于2018年4月3日,企业投资20000****开发区赐富**侧、沭七路东侧地块,**印铁和包装容器金属盖生产、销售项目。项目占地60亩,于该地块**一栋综合楼、2栋生产厂房和配套仓储设施等,建筑面积2700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印铁2.5万吨、年产包装容器金属盖15亿个的生产能力。公司于2020年3月13日****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沭开经备[2020]23号,公司于2020年7月委托****编制了《****印铁和包装容器金属盖生产、销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6月7日对《****印铁和包装容器金属盖生产、销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沭开环审[2021]19号。
项目第一阶段已于2023年3月11日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生产能力为年产印铁2.5万吨、年产包装容器金属盖15亿个。项目第二阶段主要建设了一条覆膜线,于2024年8月开工建设,2024年10月底竣工调试,项目第二阶段建成后的生产能力仍为年产印铁2.5万吨、年产包装容器金属盖15亿个。目前企业已经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生态环境局备案。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文件的要求,公****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于2023年11月对项目第二阶段的实际建设情况进行现场验收调查并提出整改项。根据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审批意见,结合现场勘察和环境管理检查情况,公司于2023年11月编制了本项目第二阶段的验收监测方案,委托******公司公司于2024年11月22~23对该项目第二阶段的废气、废水、噪声等污染物排放现状进行了现场监测,对固废处置情况进行了核查。根据监测结果及现场环境管理检查情况,****编制了本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报告,为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及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公司印铁和包装容器金属盖生产、销售项目第二阶段与覆膜生产线有关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目前现有员工80人,单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300天,年运行2400h。
四、检测单位:******公司
五、公示内容:见附件。
六、电话:180****9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