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7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县GGP****猪场项目
二、建设地点:**县文兴镇**村1社
三、建设单位:****项目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时代****公司
五、项目概况:**县****公司拟选址于**县文兴镇**村1社实施“**县GGP****猪场项目”(项目代码:****),总占地面积267.9亩,主要建设内容为:**3栋配怀舍、3栋分娩舍、1栋仔猪舍、1栋后备舍、1栋隔离舍、消洗舍、中转舍、生产辅助用房、生活用房、料塔、饲料储存库、兽药间、废水处理系统、废气处理设施、干粪堆场、病死猪暂存间等设施。建成后,年存栏生猪28095头(折合)。本项目内不进行饲料加工、生猪屠宰。
项目总投资2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05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须严格落实项目施工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按国家和**省、**市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书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少施工扬尘污染,废气须满足《**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施工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循环使用,施工期生活污水利用周边已有设施处理;施工弃渣及时清运到当地住建主管部门指定场地,不得随意倾倒和堆放;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按相关要求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施工完毕,及时做好施工迹地生态恢复。
(二)严格落实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你单位须坚持“以种定养”原则,严控畜禽养殖规模,项目产生的畜禽粪污不得超过区域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配套消纳土地面积;如配套土地达不到报告书要求,必须采取减小养殖规模或补充签订流转土地的措施以保证项目粪污能完全、有效处置。本项目实施雨、污分流,雨水经过雨水沟渠收集后排放至厂区外的沟渠内。项目采取干清粪工艺,营运期养殖废水(包括猪只尿液、猪舍冲洗废水、猪粪脱水等)、生活污水、食堂废水(隔油预处理后)一并排入拟建污水处理系统(采用格栅+固液分离+UASB池+两级A/O池+二沉池+消毒工艺)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相关标准要求后暂存于暂存池,用于周边农田灌溉,不外排。除田间暂存池使用软管对农田灌溉外,其余废水的转送均应使用专用管道进行输送。
(三)严格落实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养殖场产生的恶臭通过采用干清粪工艺、粪污及时转运、改进饲养工艺、加强厂区绿化、合理布局、投放除臭剂等措施减轻对大气的影响;污水处理站各恶臭单元密闭并及时喷洒除臭剂;干粪堆场采取密闭及负压抽气措施,恶臭废气收集后通过生物滤池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备用发电机废气经自带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沼气池产生的沼气净化后引至食堂用作燃料,过剩沼气引入火炬燃烧装置处理;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后排放;厂内排放的恶臭须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要求;同时按报告书要求,以恶臭源猪舍、污水处理站、干粪堆场的边界设立200米卫生防护距离,此范围内现有3户居民(已租赁作为配套用房)。你单****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加强项目周边用地的规划控制,环境防护距****学校、医院及居民住宅区等环境敏感建筑物,引进项目须考虑相容性,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划控制要求的行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反映。
(四)严格落实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厂区布局,固液分离机、泵、发电机、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避免噪声扰民。
(五)严格落实营运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病死猪等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固液分离后的粪污、污水处理站污泥、沼渣暂存后及时运送至有处理能力的单位综合利利用;废脱硫剂由厂家回收;废药品及废药品包装等危废暂存后交由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理;危废暂存间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做好防雨、防渗、防流失等标准化建设;你单位应加强对各种固体废弃物(特别是病死猪及危险废物)收集、暂存、转运、处置等过程的管理,采取有效、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办公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六)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分区防渗工作。严格落实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系统及排污管道、病死猪暂存间、发电机房及储油间、干粪堆场等重点防渗区的防腐和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企业须加强沼气的储存和使用,避免泄露后对周边的影响;废水收集系统、截断系统须严格按照规范设计及施工,并加强运营期的管理工作,确保泄漏物不外排进入地表水体;加强对病死猪的管理工作,如发生疫情,及时按照防疫相关要求,做好隔离及处理工作;一旦发生事故,对影响范围内的人群实施紧急疏散,确保人群安全。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改革局具文(川投资备[****]FGQB-0174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农业农村局具文说明项目不在畜禽养殖禁养区;自然**局具****自然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环境局具文说明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项目周边无国家、省、市自然保护区及重点保护文物单位等敏感环境保护目标。项目符合**市现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325****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816-****006
邮箱:****@163.com
通信地址:****园区**中路10-1号
邮编:62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