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审计法》第二****县委****办公室 ****审计局关于印发《****机关2024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涡审委办发〔2024〕1号)的规定,我局派出专项审计调查组,于2024年7月19日至9月9日,进行了**县产业投资基金专项审计调查,主要关注了基金自设立时间起至2023年12月底期间的产业投资基金政策落实、设立募集、投资运作、内部管理、退出清算等情况,重点审计了**县经发产业****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集团2家单位。
一、基本情况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组建**县经发产业****公司的批复》(涡经开〔2017〕310号)文件要求,****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设立,由经开区和****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行城建”)出资设立,注册资本5亿元,****管委会和乐行城建各认缴2.5亿元。截至2023年12月底,****公司实缴到位资金2亿元,其中,****管委会实缴到位资金6000万元、乐行城建实缴到位资金1.4亿元。
****公司自2018年1月至2023年12月13日,委托****(以下简称“****”)作为基金管理****公司的日常经营和管理。自2023年12月13日起委托**壹诺鑫达****公司(以下简称“**壹诺”)作为基金管理****公司的日常经营和管理。
****公司投资管理方案要求,基金围绕**县域内初创期、早中期且具有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或消化吸收再创新的创新型企业;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大数据、物联网、节能环保、文化创意等战略性**产业;“新三板”挂牌或拟挂牌企业、拟上市的县内重点企业进行投资。
截至2023年12月底,****公司投资项目数量共计43个,累计投资金额8.96亿元;在投项目10个,投资金额2亿元;退出投资成本6.96亿元,退出项目获得收益5124.98万元,已分红1552.77万元,累计支付管理费1403.96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基金发起设立和募集资金方面
1.未按要求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等直接指定或变相指定管理机构。
****公司于2018年1月直接指定****为基金管理人。2023年12月变更基金管理人,指定**壹诺鑫达****公司为新的管理人。上述两家基金管理人均未通过公开招标、竞争谈判等竞争性方式选定。此问题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
2.基金管理人实收资本不符合资质要求。
2023年12月基金管理人变更为**壹诺鑫达****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实收资本200万元,不符合实收资本1000万元以上的资质要求。此问题属于分阶段整改问题。
(二)基金投资运作方面
3.违规购买非保本型理财产品,涉及资金4300万元。
2018年至2020年期间,****公司****银行非保本型理财产品共计4300万元。此问题属于立行立改问题。
4.投前未对被投资企业尽职调查或尽职调查流于形式。
2018年至2022年期间共投资33个项目69600万元,均未进行尽职调查。2023年10个投资项目虽然有尽职调查报告,但是报告中对被投资企业未来经营成果预估过于乐观,与被投资企业的近几年实际的资产负债、营业收入、净利润差距较大,尽职调查流于形式。此问题属于立行立改问题。
5.关联人员未按规定进行投资决策回避。
2018年至2023年,****公司投资的43个项目,被投资****集团****公司,****公司股东乐行****集团子公司,****公司投资的43个项目在进行投资决策表决时,来自乐****委员会成员未进行回避,参与了表决并投同意票。此问题属于立行立改问题。
(三)基金内部管理方面
6.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体系不健全。
****公司管理人**壹诺部分内部控制制度缺失。未按规定建立必要的防火墙与业务隔离制度;未建立有效的人力**管理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未建立科学严谨的业务操作流程、合格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截至审计日,该问题已整改。此问题属于立行立改问题。
7.基金主管部门和发起人未制定考核评价办法,未对基金管理人进行考核评价。
截至审计日,****公司****管委会财政局、发改****公司****管委会和、乐行城建均未制定考核评价办法,未对基金管理人进行过考核评价。此问题属于立行立改整改问题。
8.未制定投后管理办法,未落实投后管理流程。
截至审计日,****公司未制定投后管理办法,未落实跟踪检查、现场走访、运营监控、风险处置等投后管理流程。如:2018年至2020年1-3季度无投后管理报告。此问题属于立行立改问题。
9.管理费支付未经基金出资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
****公司自成立以来,每年支付管理费时****区管委会和乐行城建集体决策研究,仅由基金管理人自行划转管理费,导致2018年至2019年多预付管理费144.38万元,2020年予以冲回。此问题属于立行立改问题。
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中,对立行立改类的问题,应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90日内完成整改;对分阶段整改类问题,应明确各阶段具体整改目标任务、时间节点,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整改。